黨風廉政建設措施
八、堅持物資承包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庫房物資管理“十堅持、十不準”。庫房物資全部進行計價掛帳,凡是因管理不慎,造成丟失、損壞的物資,都要照價賠償。并根據情節對保管員和該保管員所管庫房進行處理。
九、經費開支票據聯審會簽。為增加經費使用的透明度,在明確各級經費使用審批權限的基礎上,凡屬預算項目開支的,在1000元以上,由分管領導與軍政主官聯審會簽;預算外開支,由主管領導與軍政主官聯審會簽,并附有關部門確定此開支的批文。
十、嚴格控制招待費開支。為進一步遏制公款吃喝玩樂,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要認真落實招待經費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招待經費開支,不準超預算開支,不準巧立名目用其它經費作為招待費開支;要堅持先審批后承辦的原則,不準超標準招待;確需到地方安排宴請的,要嚴格報批手續,不準在地方場所組織和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要加強對招待經費使用的監督檢查,定期公布招待費的開支情況。
十一、嚴格執行經濟活動審計制度。主動接受審計處每年3月份和8月份分別對單位的年度預算、裝備購置和維修、工程建設經費、有償服務等經濟活動審計。財務部門要對基層單位實施審計,并向黨委報告審計結果。各單位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審計工作,及時糾正和懲處經濟活動中的違規行為。對拒絕或拖延執行審計決定的,堅決追究有關部門領導的責任。
十二、嚴格各類工程審查報批和招標。所有的工程建設項目都要按上級有關規定,由黨委集體研究討論決定。開支5萬元以上項目,經過充分論證后,向分部有關部門申請報批。并嚴格按規定要求實施工程項目。未經批準,不擅自開工建設,凡投資1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必須由分部有關部門參加,實施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招投標工作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公開進行,不準違規操作、泄露標底、私自議標。工程項目的實施必須由黨委指定專人負責,領導個人不插手工程項目。
十三、嚴格各類工程的預決算和審計。堅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凡批準建設的工程項目預算要實事求是,科學預算,并報有關部門審核。工程竣工后及時報分部有關部門進行竣工初審,最后由審計處終審決算審計。凡未經審計處進行決算審計的,不準辦理竣工結算支付工程費。對違反規定者,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理。
十四、加強對行業風氣的監督。為促進服務行業風氣和優質服務活動開展,防止吃、拿、卡、要,“近水樓臺”和“倒服務”等不正之風,要緊密結合實際,形成有效的監控機制,促進行業風氣建設。
十五、適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在處理群眾關心的熱點、敏感問題上,要加強群眾監督,適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公開的內容主要有涉及官兵的評功評獎、住房分配、福利待遇、以及物資采購、工程建設、有償服務、大項經費開支等其它群眾最關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項,都要將所辦事項、政策規定、工作程序、辦事結果等內容,適度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
十六、嚴格紀律和責任追究。緊密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加強對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黨委和政治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堅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凡違反紀律者,該批評的批評,該教育的教育,該處分的堅決依據黨紀政紀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組織處理,絕不姑息遷就。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軍政主官要認真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自己的責任范圍和所承擔的責任內容,全面負責。對不執行規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或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都要嚴格追究責任,把板子打到具體責任人頭上,絕不允許借口“集體負責”而敷衍塞責,切實維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