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機關如何在拓展和規范法律服務市場中有所作為
市場經濟條件下,司法行政部門作為法律服務的行政管理部門,在“拓展與規范法律服務”工作中承擔著“拓展”與“規范”雙重任務。其中,業務領域的“拓展”是法律服務主體的主要任務,司法行政機關可以通過推動立法、制定規章、搭建平臺、優化環境等工作引導、推動法律服務主體拓展業務。司法行政機關應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規范法律服務市場布局、規范法律服務主體執業行為、規范法律服務市場秩序上。一句話,司法行政部門要在“拓展”中發揮引導作用,在“規范”中履行主導職責。具體來說,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定位是:
1、規范:即通過制定前景規劃,完善相關立法和規章、搭建平臺等引導法律服務健康發展;
2、準入:即把好法律服務主體進入、退出關口,進一步提高法律服務主體素質;
3、監督:即依法監督和規范執業機構、執業人員的執業行為和整頓市場秩序;
4、協調:通過與相關部門的協調,使法律服務執業渠道更暢通,執業環境更優化。
四、司法行政機關在拓展和規范法律服務市場中的工作重點
2003年全國司法廳(局)長會議提出的今后法律服務工作的基本思路失:全面貫徹和落實黨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規范法律服務”的任務,以四個服務(為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為完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服務,為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服務,為實現好和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服務)為指導,以隊伍建設為重點,加快立法進程,加大改革力度,改善執業環境,提高監督能力,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的法律服務制度,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因此,司法行政部門必須統攬發展的全局,加快制定法律服務全面發展的戰略規劃和實施步驟。筆者認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司法行政機關在拓展和規范法律服務市場中重點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拓展法律服務領域,重點是搭建服務平臺。司法行政部門應采取科學手段及時掌握和預測社會管理型服務、市場經營型服務、民眾生活型服務的發展空間和增長比例,積極引導和協調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的發展布局和發展方向,廣泛開辟法律服務主體為經濟改革發展服務、為政府依法管理服務、為基層社會和群眾生活服務的渠道;同時,要進一步擴大法律服務合作范圍,拓寬合作方式。要積極引導法律服務主體探索網絡經營和連鎖服務方式,運用現代科技成果延伸法律服務的市場空間,擴大法律服務的覆蓋面。
2、規范市場競爭主體,重點是實施法律服務市場準入制。實施以主體要素、機構規模、業務限制、執業權利為主要內容的準入制度,是規范法律服務市場的首要環節。要依法確立法律服務市場主體的基本標準、基本構成,對不具備法律服務市場主體資格的機構和個人,限期清理出法律服務市場。主體資格確立后,要在主體系統內逐步建立體現市場經濟規律的市場機制,主要包括:(1)能夠體現法律服務質量和供求關系的價格機制;(2)能夠適應市場需求和法律服務自身發展趨勢的競爭機制;(3)能夠引導法律服務結構自我完善,人才合理流動的優化機制;(4)能夠確保服務對象自由選擇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擇優機制。同時,要加強對法律服務主體的責任風險意識教育,轉變把服務態度、服務質量作為軟指標、軟要求的觀念,樹立服務質量就是效益、服務質量就是信譽、服務質量就是競爭力的現代服務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