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現狀及建議
(三)服務層次低,市場競爭力不強。我區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大多屬于松散型,對會員的服務僅停留在技術指導、生產資料供應、簽訂定單和提供市場信息等一些低層次的服務上,在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和市場競爭力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發揮出來。龍頭企業、生產基地和農戶之間還沒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體,多數只是一種產品買賣關系,沒有形成一體化經營格局。
究其原因,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認識不足。不少地方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到位,沒有具體的工作要求。二是指導不夠。各地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研究指導未能及時跟上,工作力度不大,缺乏具體的指導和幫助。三是發展環境還不夠寬松。自治區尚未出臺扶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優惠政策,有的地方政府出臺的扶持政策也難以落實,在信貸、稅收、科技投入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不夠。四是農民自身素質還不適應。長期以來,農民作為小生產者,小農意識強,文化素質低,雖然有渴望組織起來的需求,但缺乏必要的知識儲備和能力。
四、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政府應進一步提高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工作的緊迫感。從實現好、維護好和發展好農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為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明確指導思想和發展思路,切實加強領導、服務與監督,努力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二)繼續抓好試點工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各地應積極開展試點工作,在更大范圍內選擇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為示范點,對符合農業結構調整方向、有一定基礎、帶動農民增收作用明顯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進行重點扶持。參照自治區農經局下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試行)》,認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做到創建一個,規范一個。發展一個,壯大一個。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努力探索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新路。
(三)注重相互結合,搭建發展平臺。各地在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中,應堅持走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相結合的路子。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業產業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龍頭企業與農民之間、農民與農民之間、農民與政府之間搭起一座橋梁,把各個環節連接起來,既可以代表農戶與龍頭企業建立穩定的利益關系,又可以幫助龍頭企業建立穩定的原料基地,同時加強了農民之間的合作,使家庭承包經營從小而弱、小而散走向優而專、專而聯,并與龍頭企業聯合,形成產加銷一條龍的農業產業化經營格局,達到“雙贏”的目標。
(四)加強政策扶持,營造寬松環境。建議自治區進一步明確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指導和管理職能,并出臺有關優惠政策,主要是爭取財政、稅收、信貸、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和開辟農產品綠色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進一步促進我區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
(五)加大宣傳力度,做好培訓工作。各地應加強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研討會、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合作社知識,努力培養農民的合作意識。積極開展農村基層干部、合作組織負責人及農村“能人”的培訓,培養合作事業的骨干、中堅力量,為辦好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