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節水型社會經驗交流材料
為了保證建設節水型社會(城市)工作的順利開展,完成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建設節水烏魯木齊工作目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根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廣泛發揮社會各界的力量,充分認識建設節水型社會(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目標中的地位和作用,清醒地分析和認識我市水資源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樹立強烈的危機感、緊迫感和水患意識,要把這項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綜合部署。增強全民保護水資源,合理用水、節約用水的意識;二是,進一步加大節水宣傳的力度,不斷增強全社會的節水意識。通過宣傳教育,形成全社會節水的整體合力;三是,努力開拓節水工作新局面。大力推廣節水新技術,強化國家有關節水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的執行力度,強制推廣節水型用水器具。進一步加強節水工作的檢查和節水器具銷售市場的規范管理,新建的企業必須采用節水技術,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必須安裝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節水裝具,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力爭2011年底以前,節水型器具普及率達到100%。四是,擴大 “節水型企業、單位、社區、居民小區”的覆蓋面,在2011年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五是,認真做好中水工程和污水資源化,加快實現再生水回用的步伐。六是,制定法規加強涉水行業的監管力度。
總之,建設節水型社會(城市)工作是一項政府引導,全面參與的社會性工作,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加強各部門之間的聯動,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建設節水型社會目標”。
以上是目前我市在建設節水型社會(城市)中的一些情況。我們雖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國家建設節水型社會(城市)標準相比還有不少的差距。通過今天的交流會,我們要吸取先進城市經驗,縮小建設節水社會(城市)的工作差距,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節水型社會(城市)工作,早日實現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設節水型烏魯木齊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