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干部考察材料
干部考察材料,是組織部門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對考察對象進行深入全面調查分析后,形成的反映考察對象表現情況的專用文書,是黨組織決定干部升降獎懲的重要依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考察黨政領導職務擬任人選,必須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須寫實,全面、準確、清楚地反映考察對象的情況。這些規定為撰寫干部考察材料提出了明確要求和科學標準,具體到寫作實踐中,我們要重點把握好“六性”。
寫實性——真實可信、符合實際
寫實性是對干部考察材料的本質要求。作為組織部門了解、選拔和培養干部的一把“尺子”、一面“鏡子”,干部考察材料的內容必須真實可*、符合實際。撰寫人在對干部作出評價和結論性意見時,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公正、真實、準確地反映干部的素質能力,做到既要有觀點,又要有事實,絕對不能捕風捉影,更不能主觀臆斷。對暫時還拿不準的觀點或材料,寧可舍棄,也不要勉強湊合。這既是組工干部黨性強不強、職業道德好不好的表現,又是干部考察材料的生命線。比如,我們在評價考察對象“勤奮好學,勇于實踐,具有較高的政治素養和理論水平”時,通過例舉干部在黨的理論學習實踐中的三個把握:“一是把握參與中心學習組活動的時機學習;二是把握業余時間積極拓寬知識面;三是把握基層工作實踐強化業務管理能力”等客觀真實的事例加以印證,做到有理有據,令人信服。
全面性——重點突出,全面具體
全面性是對干部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干部考察材料是為干部任免等決策服務的,撰寫人必須站在“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高度,逐一回答考察對象素質能力情況,以反映干部的本質和面貌。同時又要突出重點,既要精心提煉觀點,又要挖掘典型事實,清晰地反映不同考察對象之間的不同點。一是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注重反映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解決“*得住”的問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特別強調領導干部要認真實踐“”重要思想,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等等。二是以注重實績為原則,扣住考察對象的工作經歷、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解決“能不能”的問題。不同的干部,有著不同的經歷、不同的崗位、不同的分工,我們應注重和善于把握這些顯著的或細微的差別,真實而生動地加以反映。三是堅持客觀公正的立場,找準群眾普遍反映的缺點和不足,解決“行不行”的問題。針對組織考察的目的,盡可能地根據干部的擬使用方向,有側重地反映其特點。如,是否具備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是否熟悉這方面的工作,等等。對擬任“一把手”人選,除了共性的要求外,還應重點反映其駕馭全盤工作能力、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情況。
準確性——恰如其分,準確無誤
準確性是干部考察材料的價值標準。考察結論與干部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是考察材料的點睛之筆。撰寫人要堅持一分為二的觀點,對考察收集的信息進行加工整理,去粗取精,去偽存真,把最能反映人物真實面貌的材料篩選出來,在有限的篇幅內作出準確的表述。一是要通過深入的情況分析,透徹的定性定量研究,對考察對象做出準確、恰當的評價和結論,不能含混其詞、模棱兩可。尤其要避免以“由于”、“因為”等詞語,為所說的缺點列舉客觀原因,使觀點不明確;使用“似乎”、“可能”,“有些方面”、“有待于”等詞語來表述,使人正誤難辨;以“性格內向”、“個性較強”等個性代缺點。二是要通過類型分析、數據分析、比較分析、環境分析、歷史分析等手段,依據確切的事實和群眾合理意見,客觀公正、深入具體地評價分析干部的功過是非;三是要著重突出實績分析,以領導班子集體的工作實績為基礎,結合工作分工,深入分析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以此評定干部個人的工作實績;四是要結合班子情況、崗位職能要求和干部特點,提出明確的建議。比如,有的干部理論水平高,但基層實踐經驗不足,可以明確建議將其安排到基層單位鍛煉;有的干部綜合素質比較高,但工作中卻和班子中的大部分成員不合拍,考察材料可以明確建議將其交流提拔到外單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