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和新農村建設的考察報告
“雙放棄換社保”具體做法是:對符合條件申請“雙放棄”的農民在批準申請之日起,按照不同年齡段分級享受社會保險(分男滿60歲、女滿50歲;男滿50歲不滿60歲、女滿40歲不滿50歲;男滿40歲不滿50歲、女滿30歲不滿40歲的三個檔次享受不同的社會保障)。為確保“雙放棄換社保”工作的持續性,溫江強化配套措施,一是實施“安居工程”,確保農民進城有去處。XX年,全區啟動并建設新居工程和新型社區13個,年底竣工總面積73.8萬平方米,可吸納入城農民10200戶。轉移農戶可按政府規劃要求在全區范圍內購買集中居住區的定向安置居住房,人均35 平方米以內的按安置價350元/平方米購買(當地商品房均價為2400元/平方米),每平方米多元的差價由區政府補貼給接收鎮(街);進城自主購房的,人均35 平方米以內按所在鎮(街)定向安置居住房安置價與成本價的差價給予補貼,應征的個人購房契稅由區政府全額補貼,并免收產權登記費。二是實施“樂業工程”,保障遷居農民住得穩。加強對失地農民的就業培訓,推行培訓券等補貼辦法,擴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實施規模,提高農民轉產轉崗和適應城市生活的能力。
“兩股一改”具體操作程序為:一是全面清理核實集體資產家底,并經社員大會確認;二是明確股權享受對象;三是制定“兩股一改”試點具體政策規定和操作實施方案,經三分之二社員同意,并報政府批準;四是按照批準的改革方案,設置股權,進行股份量化,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五是將相關資料整理歸檔,并報政府備案。
二、啟示及建議
重慶市九龍坡區和成都市溫江區推進土地流轉和新農村建設的做法顯然是比較成功的,但由于我縣的基礎條件遠不如人,我們不能完全復制、照搬照抄,關鍵是要學習和借鑒他們敢于創新的膽識和統籌發展的機制。為此,考察組建議:
一要解放思想。推進土地流轉,涉及千家萬戶,直接關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任何一項改革,首先都要解放思想,要有“不破不立”的決心。我們既不能坐等上級優惠政策的照顧,也不能僅僅是依靠上級項目資金的支持,而要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鼓勵自下而上的改革,凡是人民群眾需要的、盼望的,我們都要鼓勵和支持相關職能部門創造條件去適應和滿足這些需求,要有“不唯上、不唯書、只唯實”的勇氣,突破那些阻礙城鄉統籌發展的陳規舊習。
二要明確重點。堅持“土地集中經營、項目集中落戶、資金集中使用、農民集中居住”,把農村居民點納入統一規劃,編制村莊布點規劃,按照規模適度、合理集聚、梯度縮并和有利于生產生活的原則,調整村莊布局,形成梯次合理的農村居住點布局,構建基礎設施共享網絡。
認真搞好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長遠發展規劃,加快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向農村的延伸。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是完善農田灌排體系,抓好骨干道路沿線的路、溝、渠、田、林、塘、村的綜合治理,塑造新的田園風貌。加強村莊整治,重點抓好道路、上下水改造及衛生管理等工作,使農民不需花很多錢就能使居住環境有明顯變化。對農民確實需要新建住房的,引導其向中心村鎮集中,結合實際設計一些有引領作用的新式住房,供農民建房時選擇。
結合我縣工業園區建設,在春店鄉建立試點,采取溫江等地的做法,推進土地流轉,建立農民新村,解決園區建設用地不足的問題。積極解決失地農民的住房、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將土地被征占農民全部納入社保,享受城市社保標準。對土地未被征占農民,要盡快建立和完善社保制度,確保土地被征占后就能享受城市社保標準。
三要創新政策。實行集約用地政策,對中心城市規劃區、鄉鎮規劃區和工業集中發展區規劃區內的農村居民居住用房,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條件下,積極推行統一規劃、集中建設。對符合城市規劃功能已集中改建的農民居住房用地被依法征用或依法確認為國有土地后,可不再進行房屋拆遷,農民住宅納入城市房屋管理,可以直接發放房屋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農民自愿退出原農村宅基地進入城鎮購買商品房的,應進行貨幣補償或享受相鄰區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
完善農村土地制度。鼓勵和支持農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采取出租、入股、轉讓、轉租、質押、置換等各種方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在紀王場鄉、張村鎮等條件成熟的地方,要探索發展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為主的股份合作經濟,為農民離土離鄉創造條件。允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采用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參與營利性項目的開發建設。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及時給予農民合理補償。積極探索建立土地收益分配新機制,實行多種補償安置辦法,切實解決好土地被征占農民的社會保障和就業問題,使農民“失地不失業、失地不失利”。
四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