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范對審計服務供求的影響
2.審計市場的分散。中國審計市場的分散程度如何,以上市公司審計為例,這種分散性可從兩個方面來說明:一是參與上市公司審計的事務所數量多。如表1所示,從1997—XX年間,每年參與上市公司審計的事務所數量呈上升趨勢。一是十大事務所的市場占有率低,如表2所示,在證券市場發展初期的1993,“十大”的年度審計市場占有率曾經達到61%,但隨后開始下降,到1998年達到了30%。直到XX年度,“十大”的市場占有率也僅有33%。
三、上市公司審計意見特征:政府規范影響審計服務供求的證據
沒有高質量審計服務的需求,分割、分散的審計市場與不公平的市場競爭和政府部門不懈的提高審計獨立性的努力,互相作用,形成了中國獨有的審計現象。審計意見是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因此,考察審計意見可以進一步了解中國上市公司審計特殊的制度背景。
(一)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成本
非標準審計意見是審計服務供求雙方基于成本—效益的考慮,相互談判的產物。對于可避免的非標準審計意見,管理者接受審計人員的建議予以調整時,需考慮這些調整對管理者報酬、政府管制、貸款合約和政治成本等的影響。如果拒絕調整而接受時,也需要考慮包括資本市場反映和對管理者報酬的影響。
在中國,這些成本包括哪些內容?對管理者而言,接受注冊會計師的建議對會計報表予以調整,可能會使公司失去配股資格,也可能使公司領導不能完成計劃而導致薪酬或職位上的損失;如果公司管理層接受了非標準的審計意見而不予以調整,非標準審計意見也可能會影響股票的市場價格;同時,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和pt、st規則又對審計意見做出了規定,因接受審計意見可能導致公司被特別處理或停牌。對注冊會計師而言,如果堅持自己的立場出具非標準的審計意見,就存在被公司解聘的風險;如果向客戶妥協簽發不正確的審計意見,一旦被發現,將面臨著失去客戶,失去執業資格,乃至面臨終身市場禁入的風險。
(二)高比例的非標準審計意見
自中國發展證券市場,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已審計財務報告以來,中國上市公司一直維持了很高比例的非標準審計意見率。在1993—XX年度間,共有717家上市公司被會計師出具了非標準的審計報告,占歷年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總數的14.46%;其中1993—XX年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比例分別為3.83%、4.46%、12.08%、9.81%、12.61%、16.6%、19.61%和16.36%。連續8年維持如此高比例的非標準審計意見率是非常罕見的,也是與中國特殊的制度背景密切相關的。首先,高比例的非標準審計與上市公司本身有直接的關系。公司上市時的直通車、改制與剝離、捆綁制度、國有大股東一股獨大和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猖獗的關聯交易、強烈的盈余管理動機和上市后逐年下滑的業績等。這些因素都對注冊會計師審計意見的類型起著重要的影響。其次是注冊會計師和事務所本身的原因。隨著證券市場的逐步規范,注冊會計師和事務所的風險意識逐步提高,比如說1997—1999年由于脫鉤改制受過處罰的事務所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比例明顯高于未受過處罰的事務所。第三是政策因素的影響。這些影響包括獨立審計準則的制定,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制定,配股政策和增發政策的制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