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在職研究生畢業論文格式要求
2.論文答辯前一周,研究生處將畢業論文發給答辯委員會成員進行評閱,對論文按優、良、合格、不合格進行成績評定,并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
學術評語的內容包括:論文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有無新見解或創造性成果;論據是否充分、可靠;掌握的基本理論、專業知識、研究方法和技能水平如何,所得結果是否有新意;寫作的邏輯性、技巧及其他優缺點,是否達到相應的學術水平2/3以上(含2/3)評閱人認為畢業論文達到合格以上,方可參加答辯。
3. 答辯委員在對畢業論文進行評閱的同時,必須對每篇論文提出5個以上問題,其中檢驗能力和水平的基本理論及專業理論題不少于3個,檢驗論文真實性的問題不少于2個。所提問題要有一定的深度和難度,不能讓研究生科單復述論文內容。各答辯委員會必須在答辯前3天召開答辯委員會成員會議,研究確定準備對每位研究生答辯時提出的問題,并進行適當的答辯分工。同時按評閱成績對所要答辯的所有論文排出質量優劣的順序。
4. 對已宣布的答辯委員會成員和工作人員不可隨意變動,也不可隨意變動已分配到各答辯組的畢業論文。在畢業論文答辯前不得泄露答辯委員和研究生編組名單,對答辯中準備提問的問題必須絕對保密,泄露者視同泄密考試試題處理。
5.畢業論文的評閱和答辯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嚴格、規范,嚴格按照評分標準進行評分,杜絕人情分、照顧分。論文答辯的不合格率不低于5%。
6.每個答辯委員會評出的優秀答辯論文不超過本組畢業論文總數的15%,優秀等級的確定必須符合最低優秀分值。
7.每個在職研究生的答辯時間不少于40分鐘。
四、畢業論文答辯的基本要求和評分標準
(一)畢業論文答辯的基本要求
1.畢業論文選題必須在本專業研究范圍之內,非本專業論文不能參加答辯。畢業論文字數要求2萬字以上,最少不低于18000字。少于18000字的論文不得參加答辯。
2.畢業論文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并有指導教師推薦參加答辯的意見。超過規定上交時間,或論文指導記錄表沒有填寫指導教師推薦參加答辯的意見,或評閱程序未獲通過的,一律不得參加本年度答辯。
3.研究生應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答辯。如不按時參加答辯者,不論何種原因,一律取消當年的答辯資格,參加下一年度答辯,答辯費自理。
4.答辯委員會未通過的論文,仍由原指導教師指導,在一年內完成修改并重新提出參加答辯的申請,參加下年度答辯。重新答辯論文的評閱費、答辯費由研究生本人負責。
5.答辯中應鼓勵理論創新和學術爭鳴,鼓勵研究生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發表自己的見解,答辯委員不得以學術觀點是否與自己相一致而決定取舍。如發生確因研究生與答辯委員學術觀點不一致而未獲通過的情況,研究生有權提出申訴,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給予仲裁。
(二)畢業論文評分標準
項目
評分標準
單項
評分
分值:90-100
分值:75-89
分值:60-74
分值:少于60
選題
(a)
選題起點高,創新性強,理論意義或應用價值高。
選題新,創新性較強,理論或應用價值較高。
選題符合研究方向,有理論或應用價值。
選題無創新性,無學術價值。
學術調研與文獻資料
(b)
學術研究充分,對研究領域學術發展動態有深入了解。文獻資料翔實、選取準確、客觀,綜合分析正確,運用恰當,并注明出處與來源。
學術研究比較充分,對研究課題的學術發展動態比較清楚;文獻資料選取比較準確,運用比較恰當,并注明出處和來源。
在學術調研的基礎上,確定了研究內容;文獻資料選取比較合理,能進行綜合分析和運用。基本能注明出處和來源。
學術調研不充分,對研究領域的學術發展情況不清楚。文獻資料選取不合理,綜合分析和運用不當,沒有注明出處和來源。
論文學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