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論文注釋格式
(一)中文注釋:
1、當文章引用或借用的資料所在的著作第一次出現于注釋中時,須將該書作者姓名、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代及引用資料所在的頁碼一并注出。
(1)引用專著例:
李道揆:《美國政府和美國政治》,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72-74頁。
說明:
(a)作者姓名后面用冒號;著作名用書名號標出,書名號后加逗號;出版地后用間隔號(中圓點);出版社名稱后加逗號;出版年代后加“版”字,再加逗號;頁碼后用句號。
(b)著作者如系二人,作者姓名之間用頓號分隔,如:、;如系二人以上,可寫出第一作者姓名,后面加“等”字省略其他作者,如:等。
(c)著作名如有副標題,則在書名號內以破折號將標題與副標題隔開。
如:陳寶森:《美國經濟與政府政策——從羅斯福到里根》,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88年版,第124頁。
(d)著作如系多卷本,須在書名號后面直接寫出引用資料所在的卷數,再加句號。如:徐民:《抗美援朝的歷史回顧》上卷,北京.中國廣播出版社,1990年版,第5頁。
(e)出版地應包括省、自治區及其下屬的市名,直轄市只注市名,如:吉林延吉.延邊教育出版社;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如出版社名稱本身已含其中某一級地名,則可不必在出版地中重復注出,如: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不必注為江蘇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北京出版社,不必注為北京.北京出版社。
(2)引用譯著例:
j.布盧姆等:《美國的歷程》下冊第二分冊(楊國標、張儒林譯,黃席群校),北京.商務印書館,1988年版,第97頁。
說明:(a)作者姓名中除姓(family name)外,名與中間名(first name 和 middle name)均可用縮寫形式表示,如縮寫,須用英文縮寫符號(下圓點);如將姓名全部譯出,則須在姓名之間加中文間隔符號(中圓點)。(b)書名號后或多卷本著作卷次、冊次后直接加圓括號,括號內注明中文譯、校者姓名。
(3)引用編著例:
楊生茂主編:《美國外交政策史,1775—1989》,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頁。
韓鐵等:《戰后美國史,1945—1986》(劉緒貽、楊生茂主編),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6頁。
說明:(a)第一例適用于僅有編者的著作。在編者姓名后,根據該書提供的信息加入“編”或“主編”,再加冒號;其余部分與著作類注釋格式同。(b)第二例適用于既有編者,又有著者的著作。這類注釋與著作類注釋基本相同,但須在書名號后加圓括號,括號內注明編者姓名,再在括號后加句號。
(4)引用文集或期刊、雜志內文章例:
馬克思:《哥達綱領批判》,載《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頁。
弗.杰姆遜:《處于跨國資本主義時代中的第三世界文學》,載《新歷史主義與文學批評》(張京媛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251頁。
吳展:《試論核裁軍的幾個問題》,載《美國研究》1994年第3期,第43頁。
說明:
(a)先注作者名和篇名,篇名用書名號標出,書名號后加逗號;再注出文集或期刊名,文集或期刊名亦用書名號標出,書名號前加“載”字,緊接文集或期刊書名號后注明卷次、冊次,然后加逗號;其余與著作類格式同。
(b)第一例適用于編者未署名的文集;第二例適用于編者署名的文集。
(c)期刊、雜志不必注明編者和出版者。
(5)引用報紙文章例:
陸全武:《國營企業改革中的幾個問題》,1994年8月20日《經濟日報》,第3版。
《墨西哥股票市場動蕩》,1995年1月10日《人民日報》,第7版。
說明:
(a)第一例適用于署名文章。
(b)第二例適用于不署名文章或報道。
(c)報紙出版時間須注明年、月、日,并置于報紙名稱前。
(d)報紙不注“頁”,而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