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要了解領導的工作方法
2、注重信息的收集與綜合研究,幫助領導了解客觀形勢和群眾的思想動態,以便做出正確決策;
3、實事求是地撰制可行性強的文件,自覺克服形式主義、命令主義;
4、積極配合宣傳教育部門,加強重大活動中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行政的方法
行政的方法,是指運用行政權威推行行政命令、指示、規定、條例等,從而實現領導目標的方法。它以權力和服從為前提,對被領導者具有直接性、單一性、強制性等特點。這種方法在領導活動中是必不可少的,是實現領導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行政領導方法雖然以強迫與服從為主要特征,但它決不等于行政首長就可以強迫命令與獨斷專行。科學的行政方法必須符合和反映客觀規律與群眾的長遠利益,而不能是瞎指揮。
這種方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單一使用易流于強迫命令,會影響被領導者的積極性,使領導決策缺乏實施的動力,所以,常需同經濟方法、教育方法等結合使用,這樣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秘書在領導使用行政方法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首先應思考是否必須運用此法,是否符合黨的政策、國家的法律,是否符合實際,是否為群眾所擁護?如果發現問題,應向領導反映,請領導思考決定。
2、在受命起草行政命令、指示等文件時,要努力貫徹群眾路線,尊重各界代表意見與聽證會上的意見并將其注入到文件中去,這樣行政手段就容易為群眾所接受。
3、及時收集反饋,完善行政手段。
4、工、青婦等群眾團體,應較少使用行政手段開展工作,也不能使用命令性文種。企事業單位不能對外使用行政方法。
三、法律的方法
我國正在加強法制建設,也正在向更高層次的法制社會邁進。依靠法律規范管理各項事業,是領導依法辦事的重要工作方法。法律方法有以下一些特點:一是具有權威性相和嚴肅性,人人都得遵守,領導也不能以權代法;二是具有不可替代性,是其他方法的依據和保證;三是具有規范性、確定性和穩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因人而異;四是具有排他性,在解決問題時不允許用別的辦法取代。
秘書在領導使用法律方法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應當積極學習法律,特別要熟悉與秘書崗位關系密切的法律,比如在教育部門工作就必須熟悉有關教育的法律,在經濟部門工作就必須熟悉有關經濟法規。
2、在草擬文件、接待信訪和處理各種事務中必須以法律為準繩,做到依法辦事,比如文件的核稿就包含著是否符合法律的內容。
3、秘書工作本身也有若干法律規范,如保密工作、檔案工作、會議選舉事務等,國家都有明確的法律,要嚴格按照法律辦事。
4、秘書也要認識到,我國的完全法制化是一個長期的改革與建設過程,需要繼續進軍法制盲區,需要不斷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需要進一步改善執法人員的素質。法律現在不是萬能的,將來也不是萬能的。法律方法同其他方法并不矛盾,是能夠互相配合的。
在非公務秘書工作中應更加注意依法辦事。有些民間團體的領導人和私營企業主常因不懂法律或為了局部私利而鉆法律的空子或打“擦邊球”,秘書應盡可能地進行勸阻。
四、經濟的方法
在現代化建設與市場化進程中,經濟的方法使用非常廣泛。經濟方法種類很多,主要有對國民經濟的總體進行領導和調節的宏觀經濟管理方法,對具體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領導和組織的微觀經濟管理方法,市場預測和調節方法,經濟活動分析方法,財政管理與監督方法,稅收管理與調節方法,價格管理方法,金融信貸管理方法,勞動管理方法,工資管理方法,經濟核算方法,物質激勵方法,經濟目標管理方法,經濟統計方法,生面質量管理方法等。此外還有不少適用于不同行業的經濟方法,如交通、證券、海關等行業都有自己的經濟管理方法,甚至一些非經濟部門也常用經濟手段進行管理。筆者調查過幾位大學校長,他們都說自己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財政問題及為學校籌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