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文書主旨句寫作探究
所以文章尤其是應用文的應用價值和審美價值之間并不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換言之,由于應用文寫作從來都不是以審美作為其寫作目的的,所以審美性自然必須服從于應用性,既然應用文寫作不以追求審美價值為目的,它也就不應對寫作過程中是否具備美感承擔責任,此其一。其二,讀者閱讀應用文,由于其明確的應用目的性,也較少以審美為出發點去閱讀應用文,所以應用文的應用價值和審美價值在應用文的自身運作中得到了自然而然的調和。再次,即使應用文確實有相當豐富的美學因素在內,這些美學因素也是以潛在的方式和潛移默化的方式影響著讀者,那就是說,閱讀應用文的過程,也就是讀者接受其審美影響的過程。只不過是,由于傳統審美思想的影響,這種類型的美并沒有引起讀者的注意而已。
在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關于這一問題,春秋時期的老子就也有過自己的觀點,而且這一觀點影響深遠,那就是“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的著名論斷。毫無疑問,這一論斷直到現在都影響著人們的對這一問題的正確判斷。老子之所以將這兩個問題對立起來,是因為他對“美言”的理解失之偏頗。老子所謂的美言顯然只是簡單的停留在文學意義之上,即用巧妙的語言來表達某個意思。因此也可以推斷出,在他看來,應用語言并無美感可言。顯然,這種理解或觀點并不科學,或者至少不是一種科學的論斷,而非科學的論斷原則上是不可*的。理論意義上的美學其實并非如此。學習應用寫作的人,切不可受這種觀點的影響。
如果“信”、“達”與“雅”是一種遞進式的邏輯關系,那么“信”“達”“雅”的統一自然會變得簡單起來。如果它們之間遞進式的關系成立的話,“信”、“達”應是應用語言表達的正常狀態,而“雅”是“信”、“達”的高級狀態,或者說是“信”、“達”的升華狀態。從這一邏輯推理下去,“信”、“達”體現出來的是應用價值的美感,“雅”體現出的是審美價值美感。繼續推理的結果是,沒有什么文體能夠表現出應用文文體寫作和欣賞過程中應用價值和審美價值的內在統一性。
討論這一問題對應用文寫作具有很大的指導意義。而對漢語應用文寫作的指導意義尤大。我們知道,現代漢語的前身是古代漢語,嚴格地講,古代漢語較少規范的應用語言,古代漢語中的應用文體都是直接或間接的文學語言的同種。由于語言的繼承性原因,現代漢語應用文寫作過程中仍然難以擺脫古代漢語用語典雅的影響,加上中小學語言教育處于嚴重地向文學傾斜的狀態,初學應用文寫作的人均不同程度地帶有用語典雅的習慣,以致寫作過程中重文采而輕概念,重句法而輕推理,使成文不倫不類,既不中看,也不中用,嚴重違背了應用文寫作的原則。更甚者,初學者選擇從典雅開始,致使文章寫作連基本的文從字順也做不到。以學生請假條的寫作為例。高校教學過程中,教師最容易碰到的應用文就是學生的請假條。稍加留意就會發現這些請假條多數都存在著上述問題。請假條是所有應用文中事由最簡單者之一。內容幾乎是一定的:主張及主張的理由。主張是請假,然后是請假的理由。然而,就是這樣一張簡單的請假條,卻不能達到通順的程度,原因非常簡單,學生寫作過程中一味地追求典雅,要么企圖用一個漂亮的句子寫完所有的內容,要么追求整齊的規則的古典句式,要么追求工整的文法,要么追求優美的文字,結果往往導致語法有誤、表意不明、邏輯不通,最終,為求美而反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