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家行政公文寫作格式
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采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壓在成文時間上;
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時間上。
8.2.6.2 聯合行文印章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時間拉開,左右各空7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只能采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兩印章間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排在發文時間和正文之間。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過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
8.2.6.3 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采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采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8.2.7 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字加圓括號標識在成文時間下一行。
8.3 版記
8.3.1 主題詞
“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后標全角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一字。
8.3.2 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題詞下1行;左空一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
“抄送”,后標全角
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頓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后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后一個抄送機關標句號。如主送機關移至主題詞之下,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8.3.3 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
位于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之下占1行位置;用3 號仿宋體字。印發機關左空1字,印發時間右空1字。印發時間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準,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8.3.4 版記中的反線
版記中各要素下均加一條反線,寬度同版心。
8.3.5 版記的位置
版記應置于公文最后一頁封四,版記的最后一個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9 頁碼
用4號半角白體阿拉伯數碼標識,置于版心下邊緣之下一行,數碼左右各放一條4號一字線,一字線距版心下邊緣7mm。單頁碼居右空1字,雙頁碼居左空1字。空白頁和空白以后的頁不標識頁碼。
10 公文中的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對橫排a4紙型表格,應將頁碼放在橫表的左側,單頁碼置于表的左下角,雙頁碼置于表的左上角,單頁碼表頭在訂口一邊,雙賈碼表頭在切口一邊。
公文如需附a3紙型表格,且當最后一頁為a3紙型表格時,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頁碼應為空白,將a3紙型表格貼在封三前,不應貼在文件最后一頁封四上。
11 公文的特定格式
11.1 信函式格式
發文機關名稱上邊緣距上頁邊的距離為30mm,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字號由發文機關酌定;發文機關全稱下4mm處為一條武文線上粗下細,距下頁邊20mm處為一條武文線上細下粗,兩條線長均為170mm。每行距中排28個字。發文機關名稱及雙線均印紅色。兩線之間各要素的標識方法從本標準相應要素說明。
11.2 命令格式
命令標識由發文機關名稱加“命令”或“令”組成,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號由發文機關酌定。命令標識上邊緣距版心上邊緣20mm,下邊緣空2行居中標識令號;令號下空2行標識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標識簽發人名章,簽名章左空2字標識簽發人職務;聯合發布的命令或令的簽發人職務應標識全稱。在簽發人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分送機關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其他從本標準相關要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