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財政財務管理制度
(二)全體工作人員實行就餐補貼,每人每月補貼100元。
二、非醫保工作人員的醫藥費報銷規定
(一)工辦人員沒有享受醫保的,門診醫藥費報銷按原公費醫療管理辦法執行,大病醫療按市社保局有關規定報銷。
(二)鎮政府計生人員、退休人員、社區退休人員按原公費標準預發總額的50%發給。個人年度醫藥費額度在1000元以內的不予報銷,超過1000元憑收據和處方交財政統計辦,財政統計辦委托市醫保辦審核。超過部分按工齡報,工齡在XX年以下的(含XX年)報6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含20年)報70%,21年以上的報80%。退休人員超出1000元的,XX年以下的(含XX年)報5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含20年)報60%,21年以上報70%。
(三)上述人員一律在市醫保辦定點醫院醫療,需住院(除工辦人員外)的須先報鎮長批準后方可住院,然后按規定報銷住院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