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貫徹《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政發[2011]151號)精神,按照有利于集約高效,有利于充分開發和合理利用資源,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原則,根據《云南省煤炭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曲靖市師宗縣煤炭資源整合方案的批復》(云煤整合[2011]35號)要求,切實做好我縣2011年煤炭資源整合工作,特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國家、省、市煤炭資源整合工作的精神,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煤炭產業政策,按照省、市煤炭資源整合的安排部署,采取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深化煤炭資源整合,實現產業升級,促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規劃、優化配置、合理布局的原則,嚴格按方案分步實施。
(二)堅持行政手段、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結合的原則,嚴格執法,依法整合。
(三)堅持政府統一組織領導,部門協作配合、聯合執法的原則。
(四)堅持宣傳動員、思想工作先行和限期整合達標相結合的原則。
(五)堅持整合礦井與整合煤礦安全生產秩序相結合的原則。
三、工作目標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政發[2011]151號)以及《云南省煤炭資源整合領導小組關于曲靖市師宗縣煤炭資源整合方案的批復》(云煤整合[2011]35號)的要求,2011年被列入整合對象的煤礦企業,即:師宗縣束崗煤礦、師宗縣永興煤礦、師宗縣向陽煤礦、師宗縣保發煤礦按整合礦井“六條標準”實施整合。
四、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工作步驟
整合煤礦礦井工作分六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學習貫徹國發[]18號、28號、國辦發[]108號、安監總煤礦[]48號和云政發[2011]151號文件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此階段工作已于10月份以前完成。
第二階段:調查摸底及確定2011年整合煤礦礦井名單階段。按批復方案確定第一批整合礦井,經縣煤炭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上報市級有關部門。此階段工作已于11月份以前完成。
第三階段:組織實施整合階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簽訂整合礦井工作責任狀,落實整合責任,組織有關部門按“六條標準”實施整合。
第四階段:檢查驗收階段(2011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縣煤炭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第一批整合礦井組織檢查驗收。
第五階段:迎接省、市檢查驗收階段。對省、市檢查督察組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完善。
第六階段:跟蹤督察階段。建立跟蹤督察長效機制,落實專人監管,嚴防整合礦井死灰復燃。
(二)組織實施整合階段的時限要求
1.12月1日至12月16日:煤炭管理部門抽調技術人員完成圖件資料收繳立檔工作。
2.12月16日至12月20日:縣政府與整合工作領導小組簽訂整合責任書;有關部門依法吊(注)銷列為整合對象的煤礦礦井的相關證照;煤炭管理部門對已吊(注)銷證照的整合礦井下達停產指令,并安排專人盯守,防止違法生產。
3.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整合礦井在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下撤出井下設備,電力部門停止井下供電,煤炭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人員按“六條標準”進行整合,煤炭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整合礦井有關資料進行立卷歸檔。
五、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做好煤礦整合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煤礦整合工作對消除危險源、改善煤礦安全生產狀況的極端重要性,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動員各方面的力量,堅決打好煤礦整合攻堅戰。新聞單位要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加強煤礦安全生產規范煤炭資源整合的重大決策及我縣在整合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發揮輿論的導向作用和煤體的監督作用,營造有利于開展整合煤礦礦井工作的輿論氛圍。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堅持按照國務院446號令、國辦發[]108號和云政發[2011]151號精神抓好落實,做到令行禁止,確保政令暢通,確保整合任務按標準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