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在財政、國庫和代理銀行間自動清算系統建成使用前,對上述帳戶采用資金劃撥方式辦理收支活動。
(二)規范收入收繳程序
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對財政預算內外收入采用直接繳庫和集中匯繳方式。
1、直接繳庫。由繳款單位或繳款人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直接將應繳收入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2、集中匯繳。由征收機關(有關法定單位)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所收的應繳收入匯總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非稅收入全部實行財政國庫集中匯繳。
辦理財政收入退庫事項,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規范支出撥付程序
1、支出類型。財政支出總體上分為工資支出、購買性支出(包括基本建設項目支出、政府采購支出和專項支出等類型)、零星支出(預算單位日常小額支出部分)和轉移性支出(撥付企業的補貼和縣對鄉的一般性轉移支付等)四類。
2、支出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體,對不同類型的支出,分別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
財政直接支付:由財政局和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局開具支付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將財政資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勞務供應商)或用款單位(即具體申請和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預算單位和鄉級財政部門)賬戶。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資支出、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所列品目的服務、貨物、工程等購買支出、轉移性支出以及需要納入財政直接支付的支出。
財政授權支付:由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局根據財政局的授權,在批準的用款額度內,開具支付令,通過單位零余額帳戶為代理單位將資金支付到收款人賬戶或代理單位提取小額現金。實行財政授權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的購買支出(分散采購部分)和預算單位零星支出。
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的具體支出項目,原則上對“項目支出”采取財政直接支付,對除工資外的“基本支出”采取財政授權支付。
三、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是對財政資金的賬戶設置和收支繳撥方式的根本性變革,是一項龐大和復雜的系統工程。改革方案的實施,不僅涉及到建立健全財政管理信息系統和銀行清算系統等必需的配套設施,而且涉及觀念的轉變,擺脫舊的管理方式的束縛。因此,必須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措施,以確保工作的順利、有序進行。
(一)進一步深化部門預算編制改革
按照內容完整、項目明細、定額科學、程序規范的原則,更加全面、細致地編制部門綜合預算,為順利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創造條件。
(二)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和辦法
根據改革需要,制定財政國庫管理改革的資金支付辦法、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和銀行支付清算辦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管理辦法,同時,建立內部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等相關規章制度,為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推行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證。制定結余資金管理辦法,上級下達的專項資金和年初列入部門預算的項目資金,資金指標已經下達到單位,在財政國庫集中收付過程中結余的資金。屬上級下達的專項資金,按資金使用性質和用途,原項目未實施完的繼續用于原項目;原項目已完成的,調整項目安排使用。屬縣級預算安排的項目,財政直接支付的結余資金,繳回國庫,并相應調減原資金指標或抵頂其他項目資金指標;財政授權支付的額度結余,留給單位結轉使用。
(三)繼續加強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管理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關于清理整頓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41號)的有關規定,繼續加強對各預算單位在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開設的所有賬戶的管理,取消不符合規定的銀行賬戶,防范和杜絕“小金庫”,保證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正常運行。
(四)建立財政、國庫和代理銀行間的信息系統和管理操作系統
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安排專項資金,盡快建設我縣適應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需要的現代化計算機網絡系統,聯接財政、稅務、國庫、代理銀行和預算單位的橫向網絡,實現財政收入繳庫退庫、資金支付、資金清算、會計核算、信息反饋等各項業務的科學管理和各項財政性收支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中的安全高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