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⑴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
①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及權重
按照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的文件精神,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及權重如下:
項 目
內 容
權 重
班主任津貼
從事班主任工作的
按140元/月,約占10%
學校管理崗位津貼
副校級及中層干部等
不超過一線教師平均績效工資水平的2倍
超課時津貼
課時量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
按10元/課時
一線骨干教師津貼
市縣區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等
1%—5%
教育教學成果獎勵
得校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獎勵的;發表論文、參與課題研究獲的等
2%—5%
年度考核獎勵
根據學校年終考核等第適當拉開差距
30-35%
考勤獎
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的
10%
其它
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關的其它學校活動
5%
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定及發放
參照以上標準,結合我校實際,擬按照以下辦法核發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
a、班主任津貼(政教處負責,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
按照《xx縣實驗小學班主任工作考核細則》,對班主任進行量化積分,打出等第,在總量不突破的情況下,上下浮動20%,按月發放(可根據考核設置abc三個等第,a檔占20%,b檔占60%,c檔占20%,其中ac檔上下浮動20%發放)。教師擔任班主任期間享受班主任津貼,離開崗位后不再享受。此外,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與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歸并,不再分設,納入績效工資管理。
b、學校管理崗位津貼(校辦室負責,不超過一線教師平均績效工資水平的2倍)
根據《xx縣實驗小學教干考核細則》,能履行管理崗位職責,做好分管部門、年級部及教研組工作,一年發放10個月津貼。
a、教研組長:40元/月;
b、年級部主任及中層副職:約占一線教師平均績效工資水平的65%;
c、中層正職:約占一線教師平均績效工資水平的70%;
d、副校長:約占一線教師平均績效工資水平的75%。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學校管理崗位津貼總額不超過一線教師平均績效工資水平。
c、超課時津貼(教導處負責,不超過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
課時量超過國家規定標準,即16課時/周(自習課不計算在超課時范圍內),超課時部分 按10元/課時發放。
d、一線骨干教師津貼(教科室負責,不超過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
一線骨干教師津貼是向縣骨干教師(含縣骨干)以上人員且在教學崗位者發放的特殊津貼,一線骨干教師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礎上,每年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方可發放全額特殊津貼:一是至少上一次縣級示范課,二是省級以上正式刊物(公開發行,有郵發代號)發表一篇學術論文,三是主持或參與一個市級以上課題研究。每少一個條件扣發1/3津貼。沒有在教學一線的教學管理人員不得享受一線骨干教師津貼。
a、市學科領軍人物:xx元/年;
b、市學科帶頭人、縣名師:1500元/年;
c、市骨干教師、縣學科帶頭人:1000元/年;
d、市教學能手、市教壇新秀、縣骨干教師:500元/年。
教授級中高、特級教師、市名師等已享受財政特殊津貼,就不再重復享受一線骨干教師津貼。一線教師如擁有多個骨干稱號,按最高骨干教師稱號標準發放津貼,不重復計算。
e、教育獎勵津貼(教導處負責,不超過獎勵性績效工資的0.5%)
教育獎勵津貼指一線教師或班主任所帶班級受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后所發放的津貼,可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依次給予班主任(或相關教師)400元、300元、200元、100元獎勵(此項可放寬到校級表彰,即校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40元/人次,縣教育局綜合表彰:80元/人次)。
f、教學獎勵津貼(教導處負責,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
教學獎勵津貼主要獎勵在教學上有突出貢獻的一線教師,包括期末考試成績、市縣檢測成績、全縣畢業水平測試成績優秀等。具體操作按照《xx縣實驗小學教學獎勵津貼發放辦法》執行。
g、科研獎勵津貼(教科室負責,不超過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5%)
科研獎勵津貼,用來獎勵在市級以上優課評選獲獎、市級以上論文獲獎、市級以上課題申報或獲獎、省級以上正式刊物發表論文等方面取得成績的教師。中央教科所、省教育學會論文、課題、優課等均不列為獎勵范圍。具體操作按照《xx縣實驗小學科研獎勵津貼發放辦法》執行。
h、年度考核獎勵(考核小組負責,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