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村擔任“第一書記”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樹立在基層一線培養年輕干部的導向,通過實踐鍛煉干部,努力造就一批后備領導人才,根據省委組織部《關于實施年輕干部成長工程的意見》(晉組發〔〕4號)和省委組織部《關于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村擔任“第一書記”的通知》(晉組通字〔〕18號)文件精神,現就從市、縣兩級直屬機關中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村擔任黨組織 “第一書記”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培養選拔年輕干部的戰略目標,正確把握年輕干部的成長規律,堅持好中選好、優中選優,選派一批有發展潛力的年輕干部到村擔任“第一書記”,為年輕干部創造深入基層、貼近群眾、了解民情、積累經驗、磨練意志、增長才干的機遇。通過實踐鍛煉,教育引導年輕干部自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不斷增進與人民群眾的感情,切實提高實際工作能力和水平,為全市轉型跨越發展提供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持。
二、選派數量和任職時間
按照省委組織部名額分配指導性計劃并結合我市實際,我市擬從市直機關中選派25名年輕干部擔任村“第一書記”,從縣(市、區)直機關年輕干部中選派77名擔任“第一書記”。選派對象主要從市、縣兩級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干部中選派;各縣(市、區)可根據市委組織部下達的名額計劃,結合實際確定選派單位及選派數量,選派數量原則上不低于本方案下達的指標名額。
選派干部任職時間為二年,從到村任職之日算起。
三、資格條件
選派人員除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和責任心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熱心為基層和群眾服務,有培養潛力。
2、現任正科級及以下干部,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為30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一般應具有2年以上機關工作經歷。
6、中共正式黨員。
7、身體健康。
四、派住地點
市直單位干部派住任職的農村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推薦,原則上選擇人口較多、有經濟發展潛力及工作基礎較好、班子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整體提升空間較大的村,地理位置上盡量選擇靠近干道公路沿線,交通條件應較好。各縣(市、區)需在4月30日前按分配名額確定推薦的市直機關干部派住村名單,并填寫《市直單位年輕干部任農村“第一書記”派住村推薦表》上報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綜合各縣推薦情況統籌確定派住地點。各縣(市、區)直機關單位干部派住地點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自行按照名額和條件要求確定。
五、選派程序
選派工作采取“十步法”程序進行,即:宣傳發動、自愿報名、單位推薦、資格審查、現場調研、競崗演講、考察確定、雙向選擇、崗前培訓、到崗任職等十個步驟。市、縣兩級選派工作同時從4月份啟動,5月底前完成選派。
1、宣傳發動(4月25日-5月5日)。市、縣兩級組織部門通過報紙、電視、互聯網發布選派公告,明確選派的資格條件和方式方法,各縣(市、區)、市直各單位召開會議,面向本地、本單位年輕干部宣講選派工作的目的意義,動員年輕干部主動報名參加競爭。
2、自愿報名(5月6日-7日)。有參與競爭意愿的年輕干部向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報名。
3、單位推薦(5月8日-9日)。市、縣直單位黨組織對報名參加競爭的干部按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查,研究確定推薦人選,分別上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
4、資格審查(5月10日-12日)。市、縣組織部門分別對市、縣直單位上報的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核,確定競崗干部名單。要對推薦人選的“三齡兩歷一身份”進行重點審核,確保競崗干部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競崗干部數量一般應不少于選派數量的2倍。通過資格審查的競崗干部名單要在本單位或本部門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5、現場調研(5月13日-14日)。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分別確定1-2個選派“第一書記”的農村作為調研地點,組織競崗干部進行實地調研,重點了解所調研農村的班子隊伍建設、產業開發、社會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