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在國慶和中秋兩節期間維護穩定工作動員會上的講話
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委、縣政府確定,“兩節”、“十八大”期間的社會穩定工作,要以建設“平安”為總抓手,通過“嚴打”、“嚴防”、“嚴管”、“嚴治”,確保實現“六個不發生”的目標,即不發生去濰到省進京重大聚集滋事事件,不發生有影響的政治性事件,不發生爆炸、投毒、殺死殺傷等惡性案件,不發生造成影響的群體性事件,重大活動和節日期間不發生影響穩定的問題,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項工作:
(一)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全力維護好社會政治穩定。一是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縣里的統一部署和縣司法局下發的實施意見,組織精干力量,深入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分級負責、歸口調處,把責任落實到主管部門和主管負責人,按照急事急辦一批、防范控制一批、主動化解一批的要求,認真加以解決。要注意排查調處涉及婚姻、家庭、鄰里關系、債權債務等多發性的民間糾紛,有效防止“民轉刑”案件的發生。要深化人民調解工作改革,實現人民調解與訴訟制度的有效銜接。二是千方百計做好企業軍轉干部的穩定工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落實中央文件精神,對新拖欠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費的單位,逐一列出單子,明確責任,限期解決。要大力開展送溫暖活動,中秋前要對全縣企業軍轉干部普遍進行一次走訪慰問,使他們切身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照顧。要切實抓好對重點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強化包靠責任制,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防止失控。三是深化與“某團伙”組織的斗爭。要強化打擊、防范和控制措施,嚴防“某團伙”等組織非法聚集、滋事。要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利用今冬明春農閑時機,深入開展防范侵蝕警示活動,加強對廣大干部群眾的教育。要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活動,加大對非法宣傳品的清理清查,依法嚴懲張貼、散發非法宣傳品的“某團伙”頑固分子。要認真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及時清除“某團伙”非法宣傳品。要針對中秋期間外來人員增多,“某團伙”分子有可能串聯活動的實際,搞好重點監控,防止出現反彈。
(二)深入開展秋季“嚴打”整治集中行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要按照上級關于組織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秋季“嚴打”整治集中行動的要求,針對秋季刑事犯罪活動的規律和特點,本著“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擊什么犯罪,哪里治安問題較多就重點整治哪里”的原則,有針對性地落實打擊、整治措施,迅速形成新的“嚴打”高潮。要把打擊的矛頭始終對準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暴力犯罪、有組織犯罪、侵財性犯罪和霸頭惡勢力犯罪,把打擊的重點地域放在發案較多的路段、部位和治安秩序混亂的村莊、基層單位。特別要針對中秋前這段時間人員流動量大,拎包扒竊、“兩搶”、入室盜竊等侵財性犯罪活動突出的實際,認真研究探討反扒竊、反搶劫、反搶奪、反盜竊工作的有效措施,堅決打掉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保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要強化偵查破案,力爭做到發一起,破一起,及時消除社會負面影響,增強群眾的安全感。要抓住中秋期間在逃犯可能回家或與家中聯系的有利時機,采取網上檢索、蹲點布控、懸賞緝拿、規勸招降等多種措施,力爭抓獲一批在逃犯。中秋前,縣里將組織一次大規模的治安清查行動,屆時,各鄉鎮(街道)、縣直各大系統要加強領導,認真組織;政法部門要深入所包鄉鎮和縣直單位,搞好檢查督導;各級各部門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親自坐陣,直接參戰,保證取得預期效果。在“嚴打”的同時,要繼續抓好對治安混亂區域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排查、整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重點治理,及時消除治安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