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臺帳格式
十七、在承租人破產時,出租人可以將租賃物收回;也可以申請受理破產案件的法院拍賣租賃物,將拍賣所得款用以清償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債務。租賃物價值大于出租人債權的,其超出部分應退還承租人;租賃物價值小于出租人債權的,其未受清償?shù)膫鶛鄳鳛橐话銈鶛鄥⒓悠飘a清償程序,或者要求承租人的保證人清償。
十八、在承租人破產時,出租人可以作為破產債權人申報債權,參加破產程序;出租人的債權有第三人提供保證的,出租人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十九、出租人在參加承租人破產清償后,其債權未能全部受償?shù)模删筒蛔悴糠窒虮WC人追償。
二十、出租人決定不參加承租人破產程序的,應及時通知承租人的保證人,保證人可以就保證債務的數(shù)額申報債權參加破產分配。
二十一、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請求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