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提高人民幸福指數講話稿
每次市政府全體(擴大)會議,我都會談一個重點問題。前幾次談的主要是思想問題,像黨性修養、感情、能力建設、群眾觀等,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作風問題。這幾年很多工作都取得了歷史性的突破,就是因為我們有堅強的作風保障、制度保障,有一批作風扎實、銳意開拓的干部。今天我想重點談一下建設“幸福”的問題。這既是一個思想問題,體現了干部的思想境界和覺悟;又是一個工作問題,有具體的任務、具體的要求,是更高的目標追求。
(一)什么是“幸福”
第一,什么是幸福?
是不是有錢就幸福?據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欄目調查結果顯示,低收入到中高收入這一階層,幸福感隨著收入的提高而增加;而到了高收入這個階層,幸福感開始下降。
幸福是一個非常復雜的概念,很難說出準確的答案。有人講,幸福是人的需求得到滿足后的愉悅感。還有人講,幸福感是人的現實狀態除以心理預期。對幸福的理解,我想歸納起來至少有三個層面:從心理學來說,幸福是一種主觀體驗。從社會學來說,幸福不僅與個人有關,還與人際關系、社會交往以及人與自然的和諧程度等密切相關。從哲學來說,幸福是相對的、辯證的,是不斷發展變化的,不僅因人因時因事不同而不同,而且總是由簡單到復雜、由低級到高級不斷發展演變。盡管有不同觀點、各種爭論,但有一點是不變的,那就是大家對幸福的渴望和追求,是終極性、永恒性的。
我想,幸福最簡單地表述可能就是“滿足+希望”。一方面,幸福是心理上的主觀體驗,表現為個人對過去和現在狀態的滿足,正所謂知足者常樂;另一方面,幸福是不斷發展變化的,表現為始終對未來充滿信心和希望,所以說信心比黃金更重要。
第二,什么樣的城市是幸福城市?
是不是大都市就幸福,小城市就不幸福?是不是現代城市就幸福,傳統城市就不幸福?這很難判斷。像一些大都市,現代化程度很高,但交通擁擠、市民工作壓力大,在這樣的城市里生活并不一定幸福。中國幸福感城市評選,排在第三名,很多大城市都排在我們后面。當然,現在我們還是低層次的幸福。
不同的人、不同歷史階段對幸福城市有不同的解釋。亞里士多德認為:幸福城市能讓人詩意般地棲居,可以過上稱心如意、有成就感、有滿足感的生活。在儒家思想里,把幸福的最高境界理解為“大同”和“小康”,“大同”是天下為公、大一統的理想社會,體現為“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反映了人們對原始共產主義社會平等生活的向往,某種程度上講是一種“烏托邦”。古人理解的“小康”比“大同”低一個層次,是天下為家、和而不同的親情社會,建立在小農生產基礎上,寄托了普通百姓對生活穩定、治理有方、國泰民安美好生活的樸素向往。改革開放后,小平同志提出了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隨著經濟發展,我們黨又與時俱進提出總體小康、全面小康的目標,體現了黨對人民幸福的不懈追求。歷史發展表明,對幸福城市的理解在不斷深化和提升。
現階段理解幸福城市,必須理清幾個關系。一是幸福城市與抓民生的關系。有的地方提出,建設幸福城市就是抓民生。民生改善是幸福城市的重要內容,但這只強調了客觀條件的改善,還反映不出群眾主觀感受的變化,建設幸福城市不能簡單等同于抓民生。二是幸福城市與幸福感的關系。有的地方提出,幸福城市就是以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為主要目標。百姓的幸福感是主觀感受,是衡量幸福城市的重要指標,但并不能涵蓋經濟發展、物質財富等客觀要素,因而建設幸福城市也不能簡單以幸福感為唯一指標。三是幸福城市與小康社會的關系。建設小康社會是一個不斷完善、不斷深化、不斷提升的過程,幸福城市是小康社會建設的新內涵,是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更高的追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就是創造幸福、分享幸福、提升幸福的過程,最終要達到民生改善與經濟發展良性互動、親民感性和科學理性有機結合、幸福指數和發展指數同步提升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