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縣效能風暴行動動員大會上的講話稿
在組織原則方面(8個),不準不按規定程序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免干部;不準私自泄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干部等有關情況;不準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不準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不準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準在工作調動、機構變動時,突擊任用、調整干部;不準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許愿,任人唯親,營私舞弊;不準要求或者指使任用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
在廉潔從政方面(54個),不準用和單位車輛學習駕駛技術;不準利用職權擅自駕駛本單位或下屬單位和管理服務對象車輛;不準講排場、比闊氣、揮霍、鋪張浪費;不準未經批準和許可對企事業單位和基層進行檢查活動;不準借檢查之機刁難企業、基層和加重被檢查單位負擔;除經上級批準舉辦有特殊重大意義的慶典活動外,一律不準舉辦其他慶典活動;不準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為名占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不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不準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不準逢年過節搞相互送禮、相互宴請等活動;不準以交易、委托理財等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準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保密信息謀取利益;不準違反規定多占住房,或者違反規定買賣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不準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不準違反規定參與企業入股;不準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不準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不準接受原任職務管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不準用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不準違反規定借用、公物或者將、公物借給他人;不準私存私放,設立“小金庫”;不準用旅游或者變相用旅游;不準用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和獲取各種形式的俱樂部會員資格;不準違反規定用購買商業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不準巧立名目突擊花錢或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及福利;不準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財物;不準挪用或者拆借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等公共資金或者其他財政資金;不準采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者他人跑官要官,謀取職位;不準用支付親屬學習、培訓、旅游等費用;不準為親屬出國(境)定居、留學、探親等向個人或者單位索取資助;不準妨礙涉及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案件的調查處理;不準默許、縱容、授意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以本人名義謀取私利;不準為親屬就業、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不準黨員領導干部之間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親屬就業、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不準允許、縱容親屬在本人管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個人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不準允許、縱容親屬在異地工商注冊登記后,到本人管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不準在公務活動中提供或者接受超過規定標準的接待;不準違反規定或者批準興建、裝修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樓堂館所,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和辦公用品;不準擅自用包租、占用客房供個人使用;不準違反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或者使用公務用車;不準擅自用配備、使用通信工具或占用其他單位的移動電話;不準用為領導干部住宅配備電腦、支付上網費用;不準外出學習、考察、培訓超標食宿;不準以開會、爭取項目、招商引資為名游山玩水;不準超標準進行會議和公務接待;不準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不準違反規定公車私用;不準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市場經濟活動;不準干預和插手集體企業重組改制、兼并破產、產權交易、清產核資、資產評估、資產轉讓、重大項目投資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活動等事項;不準干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行政許可和資金借貸等事項;不準干預和插手經濟糾紛;不準干預和插手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賃等事項;不準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不準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顯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