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意見
14、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各級企業紀檢組織要把查辦案件作為一項基本職能和開展黨風建設的關鍵環節,認真受理群眾舉報的違紀違法案件,對國企改革、經濟結構調整中轉移隱匿、低估賤賣等侵吞國有資產案件;對違反“三重一大”規定,擅自決策、失職瀆職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案件;對關聯交易侵占國有資產或國有資本收益的案件等,要組織力量,嚴肅查處。各級企業要大力支持查辦案件工作,對有案不查、瞞案不報、辦案不力的單位,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要注重發揮辦案的警示和治本功能,認真吸取案件發生的教訓,舉一反三,追究責任,堵塞漏洞,防范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15、推進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制度改革和創新。要積極探索加大源頭治理腐敗的有效途徑,通過深化改革、創新制度,著力減少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全面推行廠務公開,對企業改制、資產重組、資本運營、產權交易、投資擔保、營銷采購、項目招投標等敏感事項,大力推行“陽光工程”,防止暗箱操作,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逐步建立完善公平擇優的企業用人機制,結合企業實際,全面實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公示制、試用期制和任職回避、經濟責任審計、任期制、聘任(用)制等制度,實現企業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探索用改革的辦法解決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中存在的問題,減少消極腐敗現象。
四、加強組織領導,不斷把企業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16、做好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工作,是落實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要求的重要體現,是促進國有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各級企業要堅持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任期目標和年度規劃,整體推進,確保落實。各級紀檢部門要切實負起組織協調責任,做到任務到位、職責到位、落實到位。各級紀檢干部要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在反腐敗的斗爭中,經受住各種考驗。牢固樹立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堅持原則、團結進取,發揚奉獻精神,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