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e批閱試卷時遵從上級領導安排,不遲到、不早退、不帶小孩、不串批卷教室,要在試卷前五頁簽全名,要細心認真,不能錯批漏批,合總分時不能有誤,批卷時要客觀、公正、公平,全做到者得0.4分,否則出現問題扣0.2分,直至此項扣完為止。
⑥評講(2分)
a學校組織的月考,試卷必須下發評講,鄉中心校組織的期中質量檢測教師可利用樣卷講解,評獎者的0.5分,不評獎者一次扣0.2分,直至此項扣完為止。
b考試后及時評講,評獎內容應包括對學生取得成績的肯定和錯誤原因的分析,到位者得0.5分,不到位者扣0.2分。
c評講要突出重點,強調共性,兼顧其他者得0.5分。
d不能用對答案的方法代替考試的評講,否則扣0.2分,做到位者得0.5分。
(2)聽課記錄(1分)
①按時上交項目齊全且數量充足質量好的得1分。
②不按時上交的每人次扣0.1分。
③項目不全的每個扣0.1分。
④每缺少一個聽課記錄的扣0.2分。
(說明:扣分制止該項扣完為止)
(3)各種記錄、筆記(2分)
如業務學習筆記(必須有課程標準和教學成規兩方面內容)、新課改理論學習筆記、作業批改記錄、培優補差記錄(有時間、有地點、參加人員等)、糾錯本、政治筆記、家訪記錄、班會記錄等,按時上交、數量充足、質量高的得2分,若不按時上交,少交一個記錄或筆記的1人次扣0.1分,直至本項扣完為止。
(4)集體超周備課(1分)
將以年級和學科為單位備寫集體超周備課教案,按學校和教研組長安排的內容數量,按時完成上交的得1分,未按時完成上交的沒少一人次扣教師本人0.1分。(有學校安排每科每級教室上交教導處)
(5)教學活動記錄(1分)
如興趣特長培養活動記錄、學科競賽活動記錄等,由學校和教研組長安排舉行,由教研組長負責上交教導處,在指定時間內按時按數量完成的得1分,若教研組長安排到位而該同志未按時完成數量的口該同志0.2分;若教研組長未安排實施的,扣教研組長0.4分。
(6)教研組活動記錄(只扣分不加分)
按照學校統一要求,數量質量都按時完成的不扣分,也不加分,若未按時上繳的每少一人次扣0.1分。
(7)課改公開課(3分)
教研組長合理安排備組成員講課順序,按照安排講課的得3分,若安排講課而該同志有事請假的,可同下周教師調換,下周再講,若下周不講者按棄權處理,以后不再安排講課,扣1分,特出情況需申請說明。
說明:教學成規一項共20分,分為7個小項,如若檢查多次最后得分為總分除以次數。
5、教育教學能力及教學效果(40分)。
本項共分為兩項:月考(6分)和期中(17分)期末(17分)兩次質檢。
(1)月考(6分)
兩次月考學生全員參加,由學校統一試卷、統一時間、統一考試、統一監考、統一評卷(只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品德與社會和科學不考),取得每級前三名的教師每次月考依次得分為3分、2分、1分。一人較多班級科目者,取得分平均數,兩次月考得分平均數即為本人月考得分。(說明:若統一舉行三次或三次以上者,按多次取平均數算分值。)
(2)期中期末質檢(34分)
期中期末考試成績以鄉中心校下發的成績冊為準,每次17分,計34分。各級班數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