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以期中考試為例,若一位教師教兩科,算出兩科得分之和再除以2即為期中考試成績得分。
。ǘ┆剟罴臃郑10-20分)
1、在課改方面做出貢獻的教師獎勵加分 分。
2、在某方面做出成績的教師加分 分。
五、考核辦法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領導小組,校長翟志鋒為組長,副校長黃國良為副組長,成員為張德超、孫聚安、焦紅森、黃建民、孫橋轉、張義、孫會霞、張翠萍、劉敬軍、李線格、司馬紀貞、張偉芳、 。
。ǘ┛冃Э己税磳W期一年分兩次進行。學校采取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平時與階段考核相結合;考核組評議與教職工互評(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學生評教相結合等方法,建立教師考績檔案,做好平時備案記錄,力爭全面客觀反映教職工業(yè)績和貢獻。
六、考核等次和結果的使用
(一)績效考核等次及比例
按績效考核得分從高到低,將考核結果劃分為優(yōu)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個等次。各等次所占比例原則上按優(yōu)秀25%、合格占70%、基本合格占5%,不合格人數(shù)不占比例。
(二)績效考核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是發(fā)放教職工績效工資的主要依據(jù),末尾支教教師即為績效工資考核分派方案得分最少的教師(不包括
)
同時作為教職工崗位聘任、培養(yǎng)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jù)。績效考核為基本合格的不得評先評優(yōu);考核為不合格的待崗、轉崗或解聘,待崗期間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