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手冊
遲到/早退分鐘 違約金標準
5 ≤ x < 15 一分鐘一元
15 ≤ x < 30 一分鐘二元
30 ≤ x 曠工半天
副主管級以上(含副主管)遲到/早退,按此標準翻倍!
2、 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取消當月全勤獎。
三、 曠工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以曠工處理:
1、 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經準假而私自休假者,以及因各種假期逾期而無事先申請續假者。
2、 不服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3、 打架斗毆致傷而不上班者。
4、 一次遲到或早退60分鐘以上者。
5、 其他無正當理由缺勤者。
6、 凡曠工四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算,嚴重警告扣100元,并扣半天工資;曠工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算,嚴重警告扣200元,并扣一天工資;曠工二天者扣四天工資,給予最后警告。
7、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立即辭職。
第五節 請假辦法
公司依各種不同之事由,分列以下假別并詳列其范圍
一、 病假
1、 員工因病休假,必須憑醫院病假單方可病休,若當天無法交病假單,須在上班當天補交(須附病歷證明)。但必須在病假當天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經理。員工一般情況下不得用上班時間去看病。若確屬需要到醫院就醫,需先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就醫時間若不超過3小時,不按病假處理。多于3小時部分按病假處理。每月不按病假處理的就醫次數只限一次。
2、 員工按請假手續休病假的,所扣工資=休假天數*日工資(日工資=全額工資/22),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3、 員工休病假天數超過40(含40天)天的,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二、 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休假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急事需當天休事假者,必須在本人應到崗的時間前用電話通知部門主管或經理,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1、 服務期滿半年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沖,但必須在假單中特別注明扣抵年休假。否則一律以事假處理。
2、 仍在試用期的員工,一般不予批準事假。有特殊情況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