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發展速生豐產林推進我縣農業經濟結構調整
(8)給投資企業以充分的投資自由度,即允許投資企業在xx縣境內任何宜林地或允許造林地、采取不同形式(在合法的前提下)投資造林。
2、加大宏觀調控力度,確立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一是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加大林業宣傳力度,確保國家有關政策的落實和實施,對農民進行正確的引導,為投資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二是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規劃出幾個鄉(鎮)作為造林專業鄉(鎮);三是充分調動社會各行業和廣大林農發展速生林的積極性,最終達到規模化、集約化、科學化經營的目的;四是建立林苗、林地評估機制及操作辦法,為公司的以下運作創造條件。(1)解決貸款抵押的問題;(2)解決企業與農戶合資合作造林創造條件,解決資金投入問題;(3)解決限制林木資產變現問題,縮短林木變現周期,減少投資風險及擴大再造林的資金問題。
五、對縣委、政府決策的有關建議
1、及早啟動項目論證。在公司有合作誠意的前提下,盡快召集縣林業局、農業局、水利農機局、供銷社、招商局、旅游局等相關單位和部門就該項目進行專題調研,進一步論證該項目的可行性;
2、及時爭取規劃項目。據了解,市林業局2005年規劃給速生豐產林面積只有5萬畝,與xx公司要求的10萬畝有5萬畝缺口,建議縣林業局積極與市林業局協調,抓住xx公司在投資的有利時機,爭取10萬畝以上的速生豐產林規劃,滿足企業的發展需要;
3、加強規劃、引導和協調。把xx公司的資本金投入和示范基地建設資金到位作為支持其發展的重要前提,以減少政府、企業和農民三方的風險。堅持“訂單”農業,扶持產業規范發展。對xx公司與有關村社農民簽訂的合作造林、定單造林協議要積極引導和協助,盡可能的保護雙方合法的權利和義務,促進項目的順利進行;
4、明確相關優惠政策。我縣已出臺的招商引資相關優惠政策應充分給予x公司享受。
一是嚴格執行稅收優惠政策:即新辦投資企業和兼并、收購企業,從企業實現銷售之日起,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由同級財政按以下比例獎勵給企業;
①生產性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地方實得部分第一至第二年全額、第三至第五年50%;增值稅地方實得部分第一年全額,第三至第五年30%;營業稅地方實得部分第一至第五年40%。
②非生產性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地方實得部分第一至第二年全額、第二年至第五年50%;增值稅地方實得部分第一至第五年30%。
③對xx市級以上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和科技創新項目、出口創匯企業、利用廢棄物為主要原料進行生產的企業、農產品加工和出口企業采取更加靈活、優惠的財稅扶持政策。
二是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
①在縣內投資的生產性建設項目,縣級部門有權減免的行政事業性規費一律減免,無權減免的按最低標準收取。
②板材加工工業項目建設證照辦理,有關部門只收取工本費。
三是營造寬松的投資環境
①嚴格按縣委、縣政府《關于設立影響發展環境投訴電話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由外來企業投訴中心受理xx公司的相關投訴,為企業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②未經縣委、縣政府同意,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強制組織xx公司參加各種培訓,評比、贊助、協會。
③對xx公司發放“綠卡”或“優惠卡”,在縣內享受多項優惠政策。
5、啟動一批速豐林政策。待xx市上報國家林業部的《速生豐產林規劃方案》和《速生豐產林建設方案》審批后,及時與市林業局衍接,在相關政策范圍內,出臺我縣人工商品林的優惠稅賦政策。如,穩定和完善企業林地使用制度、賦予和保障企業2個以上的輪伐期、科學宏觀的規劃全縣的速生豐產林建設鄉鎮、提供快捷保障的林權證、采伐證的審批等,為企業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