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情況
任何一項政策確定之后,執行得如何,必須有一系列鐵的紀律做保證。本次加強公務用車管理之所以順利開展,并圓滿結束,重要的一條就是有鐵的紀律做保證。不論是在《關于加強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的通知》里,還是在市長的動員報告和總結講話中,紀律要求都是重中之重。把這項工作上升到“是我市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發揚艱苦奮斗優良作風的實際舉措,是積極探索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切實減輕財政負擔的一條治本之策”的高度。在實施過程中,不論是領導小組的領導,還是具體工作人員,都做到不講情面、不徇私請,統一政策,一個標準,把公平和公正貫穿始終。在這些紀律的約束下,僅用了15天,超編的54臺車輛就全部主動上繳到位,使調劑和處置按時完成,保證了整個工作的順利結束。
四、措施得力 辦法有效 取得了可喜成果
我市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從2002年10月份開始醞釀、到今年5月實質運作、到今年9月份超編車輛調劑處置結束,前后歷時一年,在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和車管領導小組的正確領導下,經過車管辦全體工作人員的辛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本次車改共清理出超編、借用、吃“空頭餉”小汽車85臺:吃“空頭餉”小汽車22臺;退回借用車5臺;暫緩收繳4臺;實際收繳54臺超編車,其中調劑了25臺,包括給空編單位19臺、調劑更換6臺、報廢8臺、公開處置拍賣27臺,共節約財政資金1686.6萬元。具體成果如下:
1、有效遏制了新車不斷增長的勢頭。自5月份停止審批購置小汽車以來,與上年同期相比較,車輛購置費支出大幅減少,按前三年年平均851萬元計算,今年可節省財政支出近800萬元。
2、切實減輕了財政在養車費用上的支出負擔。本次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共清理出超編、借用、有編無車的小汽車85輛。其中有編無車的22輛,收繳超編車54輛,按每輛車每年支出養車費用4.48萬元計算,可節約財政支出340.5萬元。
3、通過調劑解決了一些單位缺車的狀況,也改善了一些單位車況過于陳舊的現狀。通過調劑,保證了這些單位都能配備公務用車,又節約了購買新車的支出。本次共調劑解決了25臺車,按購置新車平均每輛20萬元計算,可節約財政資金500萬元。
4、處置上繳的超編車輛,使財政回收了一筆資金。這次收繳的54輛超編車,除了調劑出去的以外,其余的35臺都予以公開處置和拍賣,共獲得收入46.1萬元,增加了財政收入。
5、公車腐敗的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黨風廉政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通過這次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工作的開展,剎住了個別單位公車使用中的不正之風,為全市加強機關后勤管理,尤其是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這項工作中還發現了紀檢委等在公務用車使用管理上非常優秀的單位。
6、占用、借用車的退回,減輕了企業負擔。這次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工作,雖然僅查出和退回占用、借用小汽車5輛,但影響很大。一是被占用和借用單位舉雙手贊成,說了他們想說不敢說的話、做了他們不敢做的事。二是為那些暗中侵占下屬部門單位資產的機關單位敲了警鐘,迫使他們進行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