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施工合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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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示例,供參考)
(1)協議書(包括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經雙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4 發包人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4 提供施工用地
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施工用地范圍和時限見(填入施工用地范圍圖表名稱,用地范圍圖應標明范圍的坐標)。
若招標文件中僅初步規定施工用地范圍而未規定用地的確切界限和分片提供的期限時,本款可作如下修改:
刪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發包人負責辦理工地范圍內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圍和期限在簽訂協議書時商定。
4.15 其他一般義務和責任
(可根據具體工程情況補充)
5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5.15 其他一般義務和責任
(可根據具體工程情況補充)
6 履約擔保
6.1 履約擔保證件
本款中采用履約保函形式的擔保金額為合同價格的____%;采用履約擔保書形式的擔保金額為合同價的____%。
6.2 履約擔保證件的有效期
本款亦可采用以下方案。
刪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履約保函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證書頒發后28天內一直有效。履約擔保書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證書頒發后一年內一直有效。上述兩種證件均應在其有效期結束后14天內退還給承包人。
7 監理人和總監理工程師
7.1 監理人的職責和權力
本款(2)項補充:
監理人在行使下列權力前,必須得到發包人的批準(注:發包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規定需經批準的權力范圍,以下示例供參考)。
①按第11條規定,批準工程的分包;
②按第20條規定,確定延長完工期限;
③按第39條規定,當變更引起的合同價格增加大于____%時作出變更決定;
④……
⑤……
盡管有以上規定,但當監理人認為出現了危及生俞、工程或毗鄰財產等安全的緊急事件時,在不免除合同規定的承包人責任的情況下,監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實施為消除或減少這種危險所必須進行的工作,即使沒有發包人的事先批準,承包人也應立即遵照執行。監理人應按第39條的規定增加相應的費用,并通知承包人。
11 分包
11.1 工程分包應經批準
若需規定分包總金額的限額時,本款應作如下修改:
本款中的“經監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許分包人再分包出去”改為“經監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總金額不得大于合同價格的____%,且分包人不得將分包的工程再分包出去”。
11.2 發包人指定分包人
本款(1)項后補充:
發包人指定的分包人的分包工作內容和資質如下:
(1)分包工作內容。
(2)分包人名稱及地址。
(3)分包人具有的與分包工作相類似的經驗:
①工程名稱及地點;
②工程主要特性;
③合同價格;
④工程完成年月;
⑤工作內容和履行合同情況;
③該工程的發包人名稱及地址。
14 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
14.2 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
(1)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及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日期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