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加強創新基層干部隊伍建設經驗做法
二是探索以提高基層干部隊伍能力建設為著眼點,建立教育培訓長效機制。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工作,需要對基層干部進行經常性的教育,采取與時俱進、結合不同時期發展需要、適合鄉鎮干部的教育方法,形成基層干部自覺學習、主動學習、深入學習、長期學習的有效機制。一是堅持經常性培訓和學歷教育兩手抓。充分利用鄉鎮這一培訓教育中心,每年定期舉辦不同內容的基層干部培訓班,縣委黨校要對鄉鎮黨校教師不定期的進行指導和培訓,逐步提高鄉鎮一級教師隊伍素質,同時,縣委要有長期規劃,選派縣直政治理論強和專業技術好的干部、教師,下到基層進行授課。鄉鎮要采取積極措施,適當提供優惠政策和物質獎勵等辦法,鼓勵鄉鎮干部以及村干部進行學歷教育,構建培訓教育大格局。其次是理論教育和實踐教育相結合。在定期舉辦鄉鎮理論學習培訓班的,加強鄉鎮干部政治理論素質的同時,要注重加強實踐教育。在調研中,發現這兩年基層干部都陸續前往鄰近鄉鎮或是兄弟縣市觀摩學習,回來后思想上也確實充實了不少,有了不少想法。下一步,不論是縣委、政府還是鄉鎮黨委政府都要積極創造條件,每年都要舉辦外出觀摩學習活動,有條件地鄉鎮要帶領鄉鎮專業技術骨干和村干部前往內地經濟發達區的新農村去學習。對地委以及縣委設立的各類培訓觀摩基地,要進一步精心打造,充分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來。
三是探索以引導基層干部扎根基層工作為出發點,建立關愛基層干部長效機制。當前基層干部存在某些作風不實問題,與一些客觀實際有著必要的關系。如不切實際制定的高指標,名目繁多的評比檢查,各種會議和應酬,給基層干部形成了很大壓力,以致產生浮夸虛報、弄虛作假現象。因此,對基層干部既要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教育、嚴格監督,又要關心愛護,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為他們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條件,調動和保護好他們的工作積極性。首先在思想上,要提高基層干部對干好基層工作認識的重要性,幫助基層干部特別是剛從事基層工作的年輕干部,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政治觀念。一些干部剛到基層工作,一方面對基層工作了解不夠,對工作認識不足,考慮問題不夠全面,一方面在基層工作可能思想上有些情緒,認為基層工作累、辛苦,自己的才能和專業得不到發揮等,老干部也有消極情緒,這都需要從思想上經常關懷,加強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在政治上,要搭建有效的平臺,充分挖掘基層優秀干部,要有不拘一格的選人用人機制,只要政治素質過硬,能力突出,都可以選拔到重要的崗位,不能夠按照論資排輩,打擊基層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近年縣委在全面考察的基礎上,選拔了一位基層農牧民干部和大學志愿者到鄉鎮政府班子任職,極大了促進了基層干部工作積極性;在生活上,也要建立工作生活方面的有效機制,重視干部家庭生活問題。要逐步豐富基層干部工作之余的文化娛樂活動,讓基層干部在工作之余感受到溫暖和關懷。
四是探索以保證基層干部公開公正辦事為著力點,建立基層民主管理機制。全面重點推行“陽光黨務”、“陽光政務”、“陽光財務”為主要內容的“陽光三務”公開工程。完善鄉鎮黨委工作公開流程,對黨員要設立專門的公開欄,進行身份公開、承諾公開、踐諾情況公開等。在調研中,一些鄉鎮特別是在村中普通老百姓對黨的工作都了解不夠,黨為群眾辦了什么實事說不上來,還有些村中決定的大事如低保的發放等村民反映都是幾個黨員和村班子成員商量就決定了,老百姓只是知道,嚴重破壞基層工作的公正性。因此要實行“三務公開”,公開辦事程序,明確辦事標準、辦事時限和辦事結果的要求,增強黨務、政務、財務的透明度,進一步擴大社會公開承諾服務的范圍;定期開展對領導干部和各站所的民主評議,并將評議結果作為干部和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據。其次是要健全民主決策機制。鄉鎮在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決策和項目出臺前,要集思廣益,深入調研,充分論證,把群眾意志貫穿于決策全過程。制度化方面,一是規范基層干部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年度考評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離任審計、村組財務審計制度和個人收入申報等制度,實現農村基層干部規范化、制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