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資源整合簽字儀式講話稿
按照這個目標,結合省政府對資源整合主體的要求,我們確定了17家企業作為煤炭資源整合的主體,其中有省五大煤炭集團和兩家國營涉煤大公司,有10家地方骨干煤礦企業。資源整合的比例是:國有煤炭大集團占75%,地方骨干企業占25%。這17家主體企業實力雄厚、技術先進、管理科學,具有多年煤炭開采的經驗,都具備了對我市煤炭資源進行兼并整合的條件。我們對這些企業在我市的生產經營充滿信心。
要實現我市煤炭資源整合的目標,必須加大力度、科學實施、有序推進,要堅持“四個結合”。
一是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煤礦兼并重組整合是一場煤炭資源領域的改革,凡是改革必然有阻力,政府必須義不容辭地擔當改革的重任。組織參與煤炭資源整合的各方有序推進,確保改革的目標任務完成。沒有政府的主導,這項工作必然是一盤散沙,各方的利益就得不到平衡,市場交易就不能公正,改革肯定達不到預期效果。但是,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又是一項經濟活動,凡是經濟活動都應該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實施,因此,要發揮整合主體和被兼并礦井等各方的主動性,按照市場的價格、交易原則在自主自愿的情況下進行兼并或被兼并、控股或參股,在雙方互利共贏的前提下達成一致意見。
二是堅持兼并重組與正常生產相結合。煤炭資源整合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提高煤炭資源開采水平、擴大生產規模,推動經濟發展。但是,在整合中一些礦井也會因為談判、評估等原因停止生產,這樣勢必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特別是在當前我市工業經濟下滑嚴重的情況下,煤礦停產整合會使整個工業經濟鏈條受損。因此,各縣市區一定要把握好這一點,加強對資源整合過程中礦井生產經營的監管,不能因為借整合之由延誤正常生產,也不能只顧著生產,不推進資源整合,要做到邊整合邊生產,整合與生產兩不誤。
三是堅持提升煤炭經濟效益與維護各方利益相結合。煤炭資源整合為的就是推進煤炭工業安全高產可持續發展,要實現這個目標,必須理順生產經營者與生產效益的關系。煤礦兼并重組無疑是一次利益調整,牽涉到生產經營者、產權所有者、地方政府與當地群眾等多方的利益,兼顧不到這些利益,不僅不能實現整合的目的,而且容易形成社會不穩定因素,違背了我們整合的初衷。因此,在加快資源整合的同時,必須兼顧方方面面的利益,理順各種關系,讓兼并主體得到的礦井物有所值,讓現有煤炭經營者利益不受損失,讓當地政府的稅收穩中有增,讓原有的惠民措施得以延續,努力做到各方都滿意。
四是堅持資源整合與確保安全相結合。煤礦兼并重組可以提高煤炭工業效益,煤礦生產的前提是確保安全。資源整合和安全生產監管要同步進行,不能因為進行資源整合就忽略了安全監管,更不能因為資源整合而發生事故。越是在改革的關鍵時刻,越要備加重視安全生產。各縣市區政府和煤炭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力度,堅決防止整合期間超層越界開采、超能力超定員組織生產,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省政府要求,到明年年底,煤炭資源整合工作要徹底完成。我市與其他市相比,困難大、任務重,必須及早啟動,提前實施,當前要做到“四個加快”。
一是加快煤礦資源、資產的評估。煤礦資源整合的關鍵是科學合理地確定被整合煤礦的資產價值,這是煤礦兼并重組工作能否公平、公正、順利推進的首要條件。各縣市區要加強對資源、資產評估工作的領導,由縣級政府聘請專業機構對現有各煤礦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經費先由被整合礦井承擔,待雙方達成協議后,由整合主體承擔50%的經費。評估后的資產作為雙方談判的標準,雙方可以此為標準上下浮動。現在的產權所有者也可以將部分產權作為股份,入股參與經營。在評估的問題上,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精心組織,加快推進,不能放任雙方無休止的談判,既要制止礦產的現有者漫天要價,又要避免整合主體企業無端壓價,盡快以公平合理的資產價格推進整合。資產評估工作要在8月底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