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寫法學論文
一、從題材大小考慮文章的篇幅和容量
關于選題的問題,我已經說過了。在寫一篇文章的時候,首先要考慮的,就是根據選題的內容,決定文章的篇幅和容量。
我所說的文章的篇幅和容量,大體上相關,但是又有所不同。有時候,文章的篇幅很小,但是容量很大;有的時候,文章的篇幅很大,但容量不是很大。這很像寫小說,有的小說篇幅很短,容量卻很大,就是描寫的重大題材,通過一滴水來反映世界。
一般說來,法學論文的篇幅有長有短,小的幾千字,三千字或者六七千字;長的萬把字甚至數萬字。考慮文章采用怎樣的篇幅和容量,就要根據自己選題的大小,決定寫多長的文章,容量有多大。例如,在我所寫的文章中,長的,容量大的,如《中國他物權制度及其重新構建》一文,數萬字,在《中國社會科學》上發表,由于這是一個重要的題材,同時包括全部的他物權的體系和結構,還要對各種具體的他物權進行概述,因此才決定寫這樣長的文章。在《法學研究》上發表的《民事行政訴訟檢察監督與司法公正》一文,主要寫的是民事行政訴訟檢察監督的理論基礎,歷史沿革,以及監督方式的體系,也是一為重大的題材,因此,也用了數萬字的篇幅,來展現它。相反,在《霍夫曼計算法及其運用》一文,所要闡釋的就是一個賠償的利息計算、扣減問題,因此,就只寫了兩、三千字,問題足以說明。當然,我也寫過《21世紀民法發展展望》一文,多字,寫了一個重大的題材,但是只寫了很短的文章,這和發表在報紙上的“理論論壇”這種載體上有關,沒有辦法容納大篇幅的文章
這里要說明的是,法學論文的篇幅和容量,在一般情況下,以6000字到10000字為宜。這樣的文章,在刊物上比較好發表。太長的文章,刊物要為你拿出那么多的版面,除非文章特別好,一般的編輯都很吝嗇,是不愿意給你提供的。因此,適合做論文的題材,應當適中,不要太大,也不要太小。一般要按照這樣的標準來考慮論文的題材。
在選擇論文題材的時候,應當注意一個規律,就是越小的題材,越容易寫出動人之處。這是因為,小題材做出大文章,必然要進行深入、廣泛的論證,需要更多的素材,在論證上要更加深入、細致、周到。這樣的文章作大是很難的,因為有些人在作這樣的文章的時候,材料不夠,分析不夠,問題說不深,說不透,蜻蜓點水,不解決問題。這樣的文章,是不受歡迎的,也不解決問題。我看現在的一些省級法學刊物上的文章,就犯這樣的毛病,言之無物,幾乎是沒有科研的價值。
在自己寫作還不成熟的時候,更要注意選擇小題目,爭取寫得更好,字數也不要太多,以5000至8000為好,這樣的文章最容易發表。比5000字還小的文章,適合在報紙上發表;8000字以上的文章,發表較難。根據這個情況,習作法學論文,要注意上述問題。
在一般情況下,沒有太成功的把握,不要寫3萬至5萬字的文章,因為發表的機會太小了。
總之,就是要選擇適合作論文的題材來寫法學論文,特別重要的大題材,就要留著寫書了,不能用作論文寫作。以后,我專門要講一講法學專著的寫作方法。
二、確定論證的主題
論文的主題,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靈魂。主題定下來,文章的基本格局就定下來了。因此,確定主題是十分重要的。在“文化大革命”中,曾經狂熱地鼓吹過文學作品的“主體先行論”,要按照既定的主題,編寫故事,塑造人物。這是不對的。但是在法學論文中,卻必須堅持主題先行,沒有一個好的、正確的主題,就沒有一篇好的法學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