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公文文稿的審核
公文文稿的審核是文稿送交領導人簽發前的關鍵性程序。它前承擬稿環節,后啟簽發環節,在整個公文處理過程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直接影響著公文的質量。公文文稿的審核工作一般由辦公室主任或經驗豐富、水平較高的文字秘書負責,主要對文稿內容、政策界限、事實數據、實施舉措、決策意圖、條理結構、文字表達、行文程序、公文格式等方面進行全面的審核。
結合公文處理的實踐,本文就機關單位的公文審核,從以下八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審核重點和審核標準,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一審政策界限準確與否
就具體的機關單位而言,公文是機關單位各種決策及其實施措施的載體,其內容既要對上級機關負責,又要對下級單位負責。對上級機關負責,就是說其公文承載的任何決策必須與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其上級機關的指示相一致,必須與國家的法律規定相符合,任何矛盾或不一致之處都必須堅決予以修正,否則,即使已經分發出去的公文也是難以生效的。對下級單位負責,就是說其公文內容必須與下級單位的實際情況相協調,其決策及其實施措施必須對下級單位的工作有具體而實在的指導意義。
在具體的公文實踐中,我們發現下級機關單位的公文,能夠很好地維護上級機關的權威性,公文的內容與國家政策、法律及其上級機關的指示相一致,無矛盾之處。但自己機關單位制定的政策和實施意見,有時卻出現政策界限模糊、政策規定過死或過寬泛、政策前后矛盾等錯誤,給下級機關的執行帶來不少困難。
所以,公文的政策界限,必須從與國家大政方針的一致性和對下級機關單位的政策清晰度這兩個方面去審核,惟此,方能全面地吃準各種政策。
二審事實數據真實與否
公文是政策的載體,事實數據是決策的依據,那么事實數據的真實性就關系著政策的真實性與可行性。可見,符合實際的事實數據即真實可*的事實數據才是公文的真正生命。
凡公文涉及到的對具體人的評價,對工作的全面分析,都要運用辯證的觀點去審核,既看到長處也看到短處,既看到成績也看到不足,力求客觀準確。
凡公文涉及到具體事情的發生、發展和結果,一定要尊重客觀事實,保證真實地敘說整個過程,不護短,不溢美,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堅決杜絕情感偏差,克服主觀傾向,還事實以真面目。
凡公文涉及到的具體數據,一定要來之有據,查之有憑,不可以想當然地預計,也不可以主觀地估摸。即使是細微的浮夸也會給機關單位,甚至給國家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三審實施舉措可行與否
實施措施是公文的主體所在,在公文中占有較大的篇幅,當然是公文審核的著力點之一。
實施措施的審核應當從三個方面把握:公文所列措施內容是否切實可行,各種措施的依據是否真實充分;各種措施之間是否符合邏輯,各種概念是否恰當周延;各種措施或具體事項由哪個部門執行,誰是負責人,怎樣執行,有怎樣的期限和要求,這些情況交代得是否具體明確,是否會出現相互推諉扯皮的現象。
有了周詳恰當、切實可行、具體明確的實施舉措,就便于公文的運行,便于實施措施的貫徹執行。
四審決策意圖明確與否
決策既是集思廣益的結果,又是領導集體智慧的體現。從行政決策方面和行政執行方面看,領導意圖就是今后單位發展的大政方針。那么,公文文稿所承載的決策內容,一定程度上可以說就是領導的意圖,或者說公文承載的內容與領導意圖是完全一致的。因而,領導意圖體現的明確與否,也是公文文稿審核的主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