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代擬公文稿應把握的幾個要點
一看公文事由。根據事由選定文種,是最基本的常識,最常用的方法。想讓上級解決什么問題,就應寫。“請示”;向上級匯報某個階段、某個方面的工作,就應寫“報告”;答復下級的請示,就應寫“批復”,等等。
二看公文出臺環節。黨政機關公務繁多,為使各項工作迅速而卓有成效地開展起來,領導機關必須下發“紅頭文件”。每份文件以哪個文種出臺,取決于主要領導采取什么決策形式。例如,××縣委開展“黨員聯戶帶創”活動,成效顯著,經驗很好,××市委準備推廣。下發這樣的文件,公文起草人員就應根據領導采取的領導方法和決策形式來確定文種。若領導想急于推廠,立刻發文,可以用“決定”;若領導工作慎重,召開市委全會或常委會討論,可以用“決議”;若領導授意組織部門拿出意見,或先行試點。待點上取得經驗后,再全面推廣,可以用“通知”轉發組織部門的意見或試點經驗。
三看受文對象。我國是禮儀之幫,在公文使用上特別注意文種,以表示對上級或同級的尊重。若文種使用不當,不僅有失禮儀,還可能影響關系。例如,××市將于今年下半年召開黨代會,到時就應根據與會人員的不同身份和地位,采用不同的通知方法。對代表和列席人員可以直接發。通知”。對特邀人員以及中央、省屬駐××市機構則應發。“函”,若請上級領導出席或派人出席日則應用“請示”。三個文種都起通知作用,如果使用文種得體,對方就會滿意;否則,就會引起反感。
四看反映事物的時間。公文是一種載體,它的使用,必然會涉及某項事物、事件、工作。由于反映的時間有先有后,使用文種應當有別,才能使行文收到良好效果。例如,1998年,××市遭受了特大洪澇滅害,災害發生后。××市委或××市政府授意民政部門立即寫出“報告”。向上級反映災情;當抗災需要上級給予物力、財力支援時,就寫“請示”;當抗災結束時,就再次寫“報告”,上報抗災活動情況及成效。通過一系列的公文活動,把受災和抗災的有關情況如實反映到上級機關,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把好語言關
具體來說,主要有四點:
一要準確。公文的題目必須能表達全文的主要態容,文內大小標題、字字句句都要準確無誤。
二要莊重。從字詞的選擇到句式及修辭的考慮,都要根據公文的嚴肅性、權威性來確定,以體現公文莊重得體。要堅持一種慣用格式,約定俗成,不得違反。
三要簡明。公文用語必須句穩詞妥,樸實平正,簡潔精練,鮮明生動,清楚明了。選字用詞要反復推敲錘煉,能用一個字講清的決不用兩個字,做到多一個字不可、少一個字不行,恰到好處。
四要規范。公文內引用的人名、地名、時間、數字、引文等必須符合規范。
把好時限關
公文具有較強的時限性,這是與文學作品不同的顯著標志。一部好的文學作品,可以使用幾年、十幾年,甚至上百年,而公文的時限性很強,要求很急。例如,需召開會議傳達貫徹上級某項重大工作部署,就必須及時發出會議“通知”,大會“報告”和有關文件,必須于會前完成,簡報必須在會期發出;貫徹政策中遇到的難題必須及時“請示”;發生重大事件要及時“報告”,等等,如果超過時限,錯過機會,就會誤事,甚至影響整個工作部署。可見,時限性是把好部門代擬公文稿質量關的一道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