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育教學工作評估辦法
學校課程按獲獎情況記分,按國家、省、市、縣、鎮一等獎每本分別記70、60、50、40、30分;二等獎每本分別記60、50、40、30、20分;三等獎每本分別記50、40、30、20、10分。得分累加除以本單位專任教師人數,算出單位平均得分。最高單位記70分,其他單位依次折算出最后得分。
6、綜合實踐活動課(70分):
在規范化、常態化、生活化、有效化的前提下,結合學校及我鎮實際,積極開好綜合實踐活動課,活動方案科學、具體,可操作性強:學校為每個學生建立綜合實踐活動評價檔案;評價結果通過等級、標志性成果、描述性評語等形式表達。每學期進行一次綜合實踐活動專項檢查,查看綜合實踐活動方案、教師備課、過程性資料、學生成果性資料、評價資料等相關資料。(40分)
每學期舉辦一次綜合實踐活動小課題成果現場展示活動,依據評委現場打分記分,最高記30分。
7、聯片教研(20分)
積極參加市聯片教研區活動,完成聯片教研區分派的任務;積極開展校級交流活動,如集體備課、校際會客、課例研討、教學互訪、專題研討、經驗交流等,活動效果顯著。
(三)、教師發展(250分):
a、教學大比武(100分):
1、完成教學大比武任務數計20分.
2、按市獲獎情況計算參賽選手的平均成績,最高計80分。
b、名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優質課、創新課、公開課、示范課、觀摩課等(150分)
1、名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
按國家、省、地、縣、鎮分別記150分、120分、100分、80分、40分;
2、優質課、創新課:
按國家、省、地、縣、鎮分別記120分、100分、80分、60分、30分。電教課、視頻課均按相應等級降一級記分。以上各級別一等獎記滿分,二等獎、三等獎分別按一等獎的80%和60%記分。
3、公開課、示范課、觀摩課等:
公開課、示范課、觀摩課、研討課等按國家、省、地、縣、鎮記90分、70分、50分、30分、10分。以上各級別一等獎記滿分,二等獎、三等獎分別按一等獎的80%和60%記分。
以上按通報和證書累計記分,總分除以該學校被推薦教師數即為該校得分,取標準分記入評估,最高分為150分。
(四)學生素質教育手冊(20分),按要求學生人手一冊,及時填寫歸檔,不缺項,真實,反映學生的素質發展。
(四)、教學特色(100分):
(1)在教學工作中具有鮮明特色,在鎮級以上作經驗介紹,按國家、省、市、縣、鎮分別計50分、40分、30分、20分、10分。
(2)成功舉辦教學現場會,按國家、省、市、縣、鎮分別記50分、40分、30分、25分、10分。
(3)學校被評為各級示范學校,特色學校,學科基地,課題實驗基地等,按國家,省,市,縣分別記70分、60分、50分、40分。
以上累計記分,取標準分記入評估,最高記100分
(五)、附加分(50分):
1、校長兼課(10分):按照市教研室要求校長在教學中能兼語、數、英科目的在考核總分中加10分,兼其他學科的以節次多少記5—8分。
2、校長評優(10分):校長因工作出色被上級部門評優樹先,每出現一次在學校考核總分中加記2分,累計記分,取標準分記入評估,最高記10分
3、通報表揚(30分):凡因工作出色被市鎮教研室通報表揚的,每通報表揚一人次,從學校總分中分別加2分、1分,學校被通報表揚的,每一次從總分中加10分、5分。累計記分,取標準分記入評估,最高記30分
(六)、減分:
1、鞏固率:為進一步規范教育行為,確保適齡青少年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加強學校的責任感,把學生鞏固率納入學校考核,以學生建檔數為準,每輟一名學生扣除10分,因體罰學生引發事故且造成學生輟學的,該校不得參與學校評優。減分不封頂。
2、通報批評:凡因工作失誤被市鎮教研室通報批評的,每通報批評一人次,從學校總分中分別減20分、10分,學校被通報批評的,每一次從總分中減40分、20分。減分不封頂。
3、重大失誤:學校出現重大案例事故或在迎接上級檢查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惡劣影響的,每出現一次從總分中扣100分,并且不能推薦為先進單位。
(七)市視導成績全市比較按標準分計算按百分之五十記入評估。
三、體衛藝評估(60分):
按市發《小學音樂、美術、體育、健康教育工作評估計分辦法》及體衛藝督導標準組織專項評估。
(一)、常規管理(10分)
1、成立領導機構,工作機構,責任分工明確,記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