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汽車制造)
5.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有義務證明所發生的,為本合同所規定的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事故持續的時間。
第二十五條 未行使權利
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其按本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權利,均不應視為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應妨礙該方以后行使上述權利。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1.合同各方由本合同、違反本合同、本合同的期滿終止和提前終止或失效所引起的,或與上述各項有關的任何爭議、爭議和索賠,均應通過談判或調解解決。如果談判或調解在_____個月內未能取得任何有關各方可以接受的結果,則上述爭議、爭論和索賠只應通過仲裁解決,而不訴諸有關法院。仲裁應按照當時有效的_____仲裁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有關各方均具有約束力。合同各方將在其國家內承認并執行仲裁裁決。
2.仲裁應提交_____仲裁院進行,仲裁地點為_____,仲裁使用的語言為_____文,仲裁庭由_____名仲裁員組成。
3.仲裁庭應只適用在有關爭議的原因發生之時,詳細成文并經正式公布的,一般能獲得的中國法律。
4.合營公司和甲方之間的買賣應遵守各買賣合同。上述合同中未專門涉及的問題應遵守《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第二十七條 合同文字
1.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書就,各簽署原件8份,兩種文本均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兩種合同文本,各方各執2份。
2.工作文本用_____文。
第二十八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或允許發出的所有通知均用_____文,應親手遞交或用掛號信、電傳,電報發給合同另一方或各方。
2.任何通知,凡是郵寄的,則在裝有通知的信件寄出時即應視為發出:要證明信件發出,只要證明裝有該通知的信封上已寫上正確的地址,貼上郵票,投入郵局或者投入各自的國家財政管理部門所控制的任何信箱。
第二十九條 附件
本合同有以下附件:
一、技術轉讓協議
二、職責范圍
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整體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
技術轉讓協議
目錄
(1)定義
(2)協議宗旨
(3)技術資料
(4)技術修改和改進
(5)技術資料的交付
(6)培訓
(7)咨詢
(8)特殊服務
(9)商標
(10)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
(11)合同產品的制造
(12)產品質量
(13)支付
(14)不可抗力
(15)保密
(16)責任
(17)協議的轉讓和修改
(18)協議期限
(19)部分失效
(20)未行使權利
(21)協議終止的影響
(22)爭議的解決
(23)協議文字
(24)通知 第一條 定義
在本協議中,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1.“附屬公司”指甲方在某中擁有直接或間接股份的所有公司,合營公司除外。
2.“散裝車”指全分解的汽車成套件或散裝零部件,其中包括消耗材料和標準件(如有的話)。
3.“合同汽車”指經甲方和合營公司商定由合營公司制造的,以甲方和(或)附屬公司的汽車為基礎的所有汽車種類、車型和變型。
4.“合同零部件”指在中國由合營公司制造和為合營公司制造的合同汽車的所有動力總成、總成、分總成和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