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管理制度(精選21篇)
公物管理制度 篇1
為充分發揮宿舍樓的作用,創造一個優美舒適的住宿環境、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把綜合樓作為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的基地、真正做到宿舍是我家,我們共同愛護它,強化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堅持物盡其用,損壞賠償的原則,經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物管理措施
1、宿舍使用的桌椅、床鋪、壁櫥等統一編號,造冊記卡一式三份,做到人號對應,登記完好程度。各宿舍、宿管室、總務處手持一份,以便平時和學期末時進行檢查。
2、公共設施:走廊、樓梯間、衛生間、盥洗間、浴室、門廳、過道、熱水房等處的墻壁、門、窗玻璃、燈、扇、指示燈、電器設備、消防設備、給排水設施、監控設施、音響設施等具體落實到宿舍或學生,責任明確,以便檢查。
3、為確保學生的安全,任何同學不得開啟走廊內的總控開關、空調插座,任何同學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充電器,不得隨意修理燈扇,嚴禁任何同學私接亂扯電線。
4、養成良好的節約習慣,文明用電、用水,做到人走水停燈滅。
二、檢查制度及賠償規定
(一)、檢查辦法
1、各室室長、公共設施的負責人每天對所負責的'各類公物隨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宿管老師匯報,協助宿管老師查找損壞的原因和責任人。若查找不到由負責人賠償,由宿管老師及時報給總務處認定價格賠償后及時維修。
2、宿管老師對所負責樓層的各類公物隨時檢查使用情況和損壞情況,發現問題即時處理。
3、值班領導、總務處人員對宿舍隨機抽查,發現問題根據相關規定對宿管老師和學生進行處罰。
4、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總務處對各宿舍進行全面檢查。對保管好的宿舍、樓層的室長、公共設施的負責人、宿管老師進行適當的獎勵。對損壞公物又未及時上報維修的,加倍處罰相關責任人。
(二)、公物管理減分與賠償標準
1、 打破一塊鋁合金窗玻璃,大塊減10分,賠償60元;小塊減5分,賠償20元;打破大門玻璃一扇減50分,賠償200元;
2、損壞鐵床一個減5-20分、賠償10-500元,一塊床板減10分,賠償50元;壁櫥一個減5-20分、賠償10-500元,一扇壁櫥門減5分,賠償30元,壁櫥門扣一個減2分,賠償5元。桌子一個減5-20分、賠償10-50元。
3、損壞各宿舍的門一扇減20分,賠償20--150元,損壞房門的拉手插銷減3分,賠償5元。
4、故意損壞水龍頭一個減5分、賠償10元、地漏一個減10分、賠償100元、其他水路設施視損壞情況給予50—500元的賠償。
5、損壞小開關、插座一個減5分、賠償20元,電燈一個減5分、賠償40元、電扇一個減10分、賠償150元,指示燈一個減5分、賠償50元;總開關發現開啟一次減20分、賠償50元,若有損壞一次賠償200元,
6、宿舍內私自更換大功率燈泡減20分,亂拉電線,亂接插座和多用燈減20分、罰50元。使用充電器除沒收外,一次減10分、罰10元。
7、消防設施私自開啟一次減5-20分、罰10-500元。
8、墻壁發現一處污跡一次減10-20分、罰50-500元。墻磚一塊減5分、罰10元、地板磚一塊減10分、罰20元;損壞樓梯扶手一處減5-20分、罰50-500元。
9、發現擅自攀爬六樓屋頂者一次減20分、罰100元。
10、曬衣鐵絲、系蚊帳鐵絲損壞一根減5分、賠償10元。盆架一個減5-10分、賠償10-50元。
公物管理制度 篇2
1、所有學校公物,應分類編號造冊,實行專人保管。教學儀器、教學資料、各種教學參考書,教學掛圖等,由教導處保管;其他書刊、報紙、學生圖書由圖書管理員保管;體育器材及用品由體育組長保管 ;教職員工領(借)用物品,由領(借)用者保管。教室內公物,由各班主任保管;辦公室內公物,由教研組長保管。其他公物由保管員保管,校舍及放在室外公物由總務全面管理。
2、可以借用的公物,教職工需借用時,應辦理登記手續,妥善保管,使用完畢或調離學校時,應如數歸還,如因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損壞或丟失者,應寫明原因,向有關部門領導報告,按有關規定全部或部分賠償損失。
3、學生非因公造成公物損失時,班主任應查明原因,根據實際情況現成其適當賠償損失,確屬有意損壞公物者,視情節輕重,按價兩倍以上賠償,由班主任將事因及處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
公物管理制度 篇3
一、學校要經常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務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思想意識,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
二、所有校產校具都要進行登記入帳。帳簿一式三份,校長、總務、管理人員各執一份。部分校產校具,比如價格超過百元的,因校內職工借用或外單位借用,必須經分管校長批準并辦好借用手續,嚴禁人情借用;對需變賣報損或損耗的都要按規定手續辦理,有相關人員簽字,以備案存查。嚴禁長期挪用(一般借用期限不超過一個月)或任意廢棄、不合理的低價處理和變相私分。
三、總務處對保管人員明確保管責任制,務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盜等工作,安全可靠,經常保養,教學、辦公用品按規定審批手續輸發放。
四、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度。開學初總務處將桌椅、門窗、投影儀、飲水機等教學、生活用具交給班主任和班長,每月定時.定人、定崗位管理(對號入座名單一式三份,教務處、總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學期結束或畢業時經一一驗收后交還。各處室、組用具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厲行節約。教職工住房根據學校情況統一調度分配,不得擅自搶占或轉讓他人,居住期間應負有管理責任,每學期檢查一次。
五、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和維修。總務處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對校產校具進行盤點,檢查,了解使用保管情況,并向校長提出損耗和報廢報告,維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進行,急需修理的則及時進行修理。
六、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對因責任事故損壞或遺失公物,師生員工一視同仁,必須按有關規定賠償,對因管理人員工作不善造成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學生畢業和教職工調出,所借公物應如數收回,不得帶走或轉讓他人,缺少、損壞的.要按價賠償,對學校一些貴重或市場短缺的物品,如損壞丟失或故意占為己有,要加倍賠償。
七、校產校具管理人員要定期全面檢查校產校具使用、管理情況,并公布檢查結果。學校對工作認真負責、愛校如家的管理人員予以獎勵,對因工作失職而導致損失者和破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定賠償外,還要按情節予以處分。
公物管理制度 篇4
學校公物屬集體財產,全體師生都有義務愛護公物。為切實加強學校對公物的管理與使用,為師生提供良好的辦公、學習及生活環境,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定本制度如下:
1.學校的`所有教學設施、教學器材、公共用品一律由學校公物管理員負責統一造冊備案,并統一管理。按辦公室、處室、班級分別建賬,一式兩份,班級(處室)及管理員各執一份。每學期抽查、清點一次,每學年調整、盤存一次。
2.各辦公室、處室的辦公用品分別由辦公室負責人、處室負責人簽字認可并管理使用。
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統一使用管理。各班的多媒體設備(高亮度投影儀、投影幕布、多功能講臺、計算機、擴音機)按教室(班級)固定,水桶、簸箕、笤帚等清掃工具,每學期初由上一任班主任,辦理好移交手續。
4.體育教學用品由教研組長統一管理使用。
5.實驗室的教學儀器由有關實驗人員統一管理使用。
6.電教器材由電教中心負責人統一管理使用。
7.圖書資料由圖書館負責人統一管理使用。
8.各專用教室器材由美術、音樂教師分別管理使用。
公物管理制度 篇5
一、學校公物人人要愛護、珍惜公有財產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好思想、好品德。
二、學校本著誰使用、誰管理、誰損壞、誰賠償,賠償分現金、實物兩種,也可限期裝修;賠償現金標準為實物價格的1倍或2倍,視無意和故意損壞進行界定。
三、賠償原則應在當天,一次交付或在一星期之內,逾期則從重處理。
四、以實物抵償或負責修理后,原則上在三天內辦好,不得拖延。
五、誰損壞誰賠償,不能自覺承認,態度惡劣者從重處理。
六、所欠賠償現金或實物均登記入冊、簽字存檔。
公物管理制度 篇6
一、經費的審批報銷
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由校長把關,總務主任負責實施,全體師生員工應遵守財
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支持財會人員履行職責。校長負責處理學校經費開支中的重大問題。
1、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核財務開支的制度,凡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都由校長
簽字予以報銷。購置貴重物品價1000元以上須經校務會討論決定。
2、凡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校領導,教職工參加的會議,外出聽課,學術討論會,參觀考察,函授學習等的開支,必須經校長同意,在通知單上批文,附在報銷單據上,經總務部門審核,校長簽字,按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報銷。
3、學校同意購買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衛生用品、實驗儀器及藥品的報銷,原則上應持有國家統一正式票,由購物人,財物保管員驗收人簽字,總務主任簽字,校長審核簽字,及時報銷。手續不齊全者出納和會計應予以拒報,否則,當事人和財會人員以作差錯事故處理。
4、財會人員發現在經費使用中,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或違反財經紀律的,應履行職責,向主任和校長匯報,及時處理,否則,作失職論處。
5、學校的'基建項目校長全權負責把關,預、結算簽字后予以支出。
二、財物(校產)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公物采購、審批、管理做到計劃購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責任明確,據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條件,本著勤儉辦學的原則,全校師生員工必須人人愛惜學校財物,人人參與財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識,切實加強財物的常規管理。
1、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
2、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按行政管理體制,實現行政負責人和使用管理人員雙重責任制。根據校產分布情況,按使用單位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誰用誰管,有獎有罰。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核、采購、驗收、報銷手續,經會計和財物管理員按發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帳、冊制度,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物價一致。
5、總務處每學期對校產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產清冊一式三份,總務處和有關處室財務管理員各執一張貼
在本辦公室內。辦公物品的使用情況作為評比先進辦公室的一項指標,辦公室內公物的遺失或損壞,各科室負責人應予及時查處。
公物管理制度 篇7
一、學校要經常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務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思想意識,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
二、總務處對保管人員明確保管責任制,務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盜等工作,安全可靠,經常保養,教學、辦公用品按規定審批手續輸發放。
三、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和維修。總務處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對校產校具進行盤點,檢查,了解使用保管情況,并向校長提出損耗和報廢報告,維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進行,急需修理的則及時進行修理。
四、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對因責任事故損壞或遺失公物,師生員工一視同仁,必須按有關規定賠償,對因管理人員工作不善造成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學生畢業和教職工調出,所借公物應如數收回,不得帶走或轉讓他人,缺少、損壞的要按價賠償,對學校一些貴重或市場短缺的物品,如損壞丟失或故意占為己有,要加倍賠償。
五、校產校具管理人員要定期全面檢查校產校具使用、管理情況,并公布檢查結果。學校對工作認真負責、愛校如家的管理人員予以獎勵,對因工作失職而導致損失者和破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定賠償外,還要按情節予以紀律處分。
公物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加強對公物的管理,增強學生保護公物意識,愛護大樓及一切附屬設備,提高儀器的使用壽命,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場所和育人環境,熏陶師生情操,培養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為此制訂如下規定:
1.教學樓、實驗樓、宿舍樓等有關室場管理實行責任制,責任到班,師生人人有責,互相督促,共同維護。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第一責任人,學生宿舍直接責任到學生,班負連帶責任。各室場由該室場負責人為當然責任人。學校總務處組織有關人員在期中和期末進行一次評估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對責任人進行適當的獎懲。
2.保持大樓及設備的整潔,做到地面無紙屑雜物,無痰跡,天面無蜘蛛網,窗門無塵埃,花壇花基無垃圾,墻面無印痕,課桌椅無亂寫亂畫,整齊劃一擺放。每班課室及公共場所設置垃圾桶,清潔工具統一放在講壇內側墻角的鐵架上。
3.愛護樓內設施設備,保證供電線路、電器、門窗、玻璃、桌凳及墻面完好、新穎、耐用。對損壞的物件視損壞程度由當事人或班集體予以賠償。
4.各班級課室、宿舍及專用室的門鎖、門窗要有專人管理,做到定時開關,放學后或晚修下課及節假日期間必須關好門窗。嚴禁爬窗進出。
5.不準在墻壁上隨意釘鐵釘和亂掛雜物。
6.不準私自上樓頂、單車棚面,不準攀爬陽臺欄河、鐵架、果樹,不準在走廊及課室追逐、打鬧、拍球,大聲喧嘩。
7.不準用臺凳或其他硬物撞擊樓板,不能隨意搬動室內鐵床,衣柜、桌椅等,不準私自接拉電線。不準在室內使用電爐、酒精燈、明火。
8.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及一切文具,肆意浪費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處以經濟賠償。不準往花池、落水管倒垃圾。
9.宿舍內的床柜及個人生活用具要“五統一”擺放整齊,宿舍地面、廁所浴室干凈完好清潔無異味,水電設施完好暢通。不往防盜網上涼掛衣物。
以上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物管理制度 篇9
學校公物是學校辦學的重要物質基礎,是保證學校教學、科研和師生工作的重要條件。為了給教育、教學工作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使公物在學校工作中發揮它最大效益,同時為了保護學校的財產不受損失,在全校形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風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損失賠償的范圍
1.學校的一切房屋、建筑物、供排水設施、供電設施、通訊設施、衛生、體育、娛樂等設施。
2.學校分配到各班級、處室使用或保管的一切教育、教學、辦公、學習、生活用品等。
3.學校分配給個人使用及個人借用的儀器、圖書等一切公物。
4.學生上課、實驗、活動使用的儀器、圖書、課桌凳等公共設施。
以上四款所列物資,如發生非自然性損壞或丟失,皆由損壞、丟失者或物資保管責任人予以賠償。
二、責任劃分
1.物資丟失:個人使用或個人借用的公物,如發生丟失,使用人或借用人為該公物賠償人。部門使用的物資如發生丟失,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查清原因,造成丟失事故者為該公物賠償人;如查不出造成丟失事故的責任者,則該部門負責人為該公物的賠償人。
2.物資損壞:一切公物,凡屬正常自然老化破損的,不在賠償范圍。凡屬使用不當,保管不善,違反操作規程或故意造成物資損壞的,皆按上述物資丟失之規定,劃分責任進行賠償。
3.在校學生造成學校物資丟失或損壞,學生監護人為物資賠償責任人。
三、賠償標準
1.丟失的物品:凡能在本地市場購買到的,按原價賠償;在本地市場難以買到的,在原價基礎上加價賠償。
2.損壞的物品,按以下三種情況進行賠償。
(1)損壞的物品屬學校認定的修舊利廢的公物,可參照原價折價賠償。
(2)無意造成物品損壞的,或因正常工作、學習、勞動造成物品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3)因非正常工作、學習、娛樂造成物品損壞的,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物品損壞的,或未經物資保管人或物資使用人同意,私自動用而造成物資損壞的及故意損壞學校物資的,可在原價的基礎上加價賠償。
四、損失物品原價的確定
1.圖書按損失時的價格或比著同類圖書價格確定。
2.其它物品
(1)凡學校有價格記錄的物品,按記錄價格確定。
(2)學校沒有價格記錄的物品,按損壞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3)既無記錄價格,又無市場價格的物品,可以比照同類物品由后勤處定價。
五、公物賠償的手續
1.公物丟失或損壞后,后勤處要讓賠償人填寫“公物損失記錄”,以便備案存檔。
2.后勤人員按確定的價格,填寫“公物賠償通知單”。
3.公物損壞的賠償人持“賠償通知單”到財務處辦理賠償交款手續。
六、其它問題說明
1.班主任為公物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學生故意損壞公共設施,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紀律處分。
2.學生在實驗室進行實驗、實習時,如因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應按規定賠償,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3.每學期末后勤處對班級的公物進行驗收,班主任簽字確認,人為損壞的,除經濟賠償外,納入班級考核,給予相應的扣分。
公物管理制度 篇10
一、師生必須自覺愛護公物,不得在墻壁、門窗、講臺、桌椅、地面上亂刻亂畫,不得損壞門窗、玻璃、桌椅、旗桿、體育、電教設施等公物,不得進入花壇、攀摘花草。
二、節約用電、用水。教室、辦公室和功能室內開關日光燈、電風扇和各種電教設備等應有專人負責,不需要時應立即關掉;負責廁所公區的班級派專人負責檢查水龍頭,確保無人使用時處于關閉狀態。否則視為浪費水電,將扣除有關負責人、負責班級的考核分。
三、凡購物必須先請示分管領導,由校長審批,購買后由保管員驗收登記,需使用公物者寫領物手續。每期末清理公物,該還則還,如有非正常損壞和遺失則照價賠償,最后憑《公物保管清單》領取期末津貼。
四、借用學校的'體育、器材、書籍等公物要向保管員寫借條,凡校外人員借用公物或本校教職工借用重要物品均要經校長審批,使用過程中要愛護,用完后及時歸還。凡借出物品,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丟失,都應按質論價賠償。
五、班級、各功能室、部門室的分保管員,專門負責室內的學校財產保管維護,有損壞、遺失者要盡可能找到當事人賠償,一般情況自行維修恢復原樣或按原樣購買后還給校方,不能自行解決的要及時與總務處聯系。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適當紀律處分。
六、對損壞公物的行為要批評教育,其中情節嚴重、態度惡劣、屢教不改的,除賠償外,由學校給予嚴肅的紀律處分;對玩忽職守或故意損壞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的,先分清責任,由各級負責人分別承擔應負的經濟或行政責任。
七、每期給各位分保管員(班主任和各功能室負責人)設公物管理獎50元,待期末公物清理后酌情發放。
八、全校師生要愛校如家,在公物管理和賠償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學校領導與各級負責人要以身作則、公私分明,財產管理人員要秉公辦事、不循私情,全校師生要自覺遵守、相互監督。
公物管理制度 篇11
為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良好的學習環境,使學校的公物、綠化得到有效的`保護,特做規定如下:
l、班級課桌椅由班級包干負責,學校定期檢查,根據保護情況進行獎勵或賠償。
2、教室中黑板、門窗玻璃、照明燈具、投影儀、電視機等均為易碎品。應小心使用并加以保護。課桌椅要輕拿輕放,不準在課桌椅上亂刻亂畫,留下字跡。應保持教室、墻壁的整潔。不準在墻壁上涂抹。不準留下腳印。
3、愛護實驗儀器,不隨便使用,不浪費藥品,不丟失儀器,愛護體育器材,借用后正確使用,并及時歸還,不準用腳踢排球、籃球,不準騎自行車進入校園。
4、愛護學校圖書、報刊。不準在所借書刊上亂涂亂寫,折面損壞,到期后應及時歸還。
5、愛護學校綠化。班級包干的綠化園地應定期澆灌打掃衛生。不準隨便進入花圃,不準踐踏草坪,不準采摘花卉,攀折枝葉。也不準將瓜皮果殼、廢紙等扔進花圃中。
6、節約用水、用電。及時關上水龍頭和電燈。
學校公物一律不準帶出校門。(除領導批準外)
凡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將作出賠償或罰款處理,并將給予紀律處分。
公物管理制度 篇12
一、經費的審批報銷
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由校長把關,總務主任負責實施,全體師生員工應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支持財會人員履行職責。校長負責處理學校經費開支中的重大問題。
1、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財務開支的制度,凡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都由校長簽字予以報銷。購置貴重物品價1000元以上須經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2、凡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校領導,教職工參加的會議,外出聽課,學術討論會,參觀考察,函授學習等開支,必須經校長同意,在通知單上批文,附在報銷單據上,經總務部門審核,校長簽字,按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報銷。
3、學校同意購買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衛生用品、實驗儀器及藥品的報銷,原則上應持有國家統一政工發票,由購物人,財物保管員驗收人簽字,總務主任簽字,校長審批簽字,及時報銷。手續不齊全者出納和會計應予以拒報,否則,當事人和財會以作差錯事故處理。
4、財會人員發現在經費使用中,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或違反財務紀律的,應履行職責,向主任和校長匯報,及時處理,否則,作失職論處。
二、財物(校廠)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公物采購、審批、管理做到計劃購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責任明確,據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條件。本著勤儉辦學的原則,全體師生員工必須人人愛惜學校財物,人人參與財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識,切實加強財物的常規管理。
1、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
2、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按行政管理體制,實現行政負責人和使用管理人員雙重責任制。根據校產分布情況,按使用單位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誰用誰管,有獎有罰。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報銷手續,經會計和財物管理員按發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帳、冊制度,做到賬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物價一致。
5、總務處每學期對校產全面清查一次。(學期結束前)
6、各科室校長清冊一式三份,總務處和有關處室財務管理員各執一張貼在本辦公室內,辦公室的辦公用
品、衛生用品、電器等分別采用包干使用的方法,辦公物品的使用情況,作為評比先進辦公室的一項指標,辦公室內公物的遺失或損壞,各科室負責人應予及時查處。
7、固定資產的減少,包括調出及報廢、報損、丟失、變價等都必須經過部門負責人、校產管理員的鑒定,填報“審報單”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備案。
8、班級課桌凳,衛生用具,教學用品,電器,設備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實到人保管使用。
城關中心小學
公物管理制度 篇13
一、實行包干到人,曾曾夯實責任,學校將辦公桌椅、課桌、凳子、電教設施、架子床、衛生工具等一次性配發到各教師辦公室、教室、宿舍。班主任、生活老師是公物管理第一責任人。
二、堅持公物(課桌凳)隨班隨人不更換,學生升級,轉班換教室不換桌凳,直至六年級畢業。
三、各教師、班主任、生活老師要隨時查看公物損壞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即需修便修,需賠即賠。
四、學校管理人員每期放假逐班、逐宿舍檢查、落實賠償責任。
五、公物損壞由班主任、辦公室負責人、生活老師落實責任人賠償,如沒有責任人就由該負責人賠償。
六、班級、各處室及個人使用的公物未經總務人員批準,不得隨意調換和轉讓。
七、學校所有公物外借必須經總務主任批準。
八、因工作調整,必須履行公物移交手續。教職工調出時,必須領取公物清單,逐項清理后,經總務主任簽字,方可辦理工資轉移手續。
公物管理制度 篇14
為管好用好學校公物,確保教育教學生活正常運轉,延長公物使用壽命,提高管理育人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公物屬于國家財產,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師生的共同責任,要關心學校,愛護公物,自覺同破壞公物現象作斗爭。把公物管理納入班級、處室考評的內容。
二、損壞公物,要及時報告總務處或政教處。屬于正常損壞,經總務處核實,可免予賠償。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情節嚴重的按學校規定給予學生校紀處分。
三、教室、辦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或處室負責人負責管理。如有損壞、丟失,由責任人照價賠償,查不清責任的由該室成員集體賠償。錄音機直接配給英語、語文學科教師,使用期限為三年。
四、班級公物,實行使用包干。包干到學生個人,誰使用誰管理,誰損壞誰賠償,提倡自覺修理,自覺賠償。嚴禁隨意更換桌凳,更換的要先落實賠償,再調換桌凳。總務處追查班級,班主任落實責任人,查不出來的由班集體負責賠償。
五、特種教室、體育館、實驗室、會議室、活動室的'公物,由相關負責人管理。凡公物損壞或丟失的,總務處追查負責人,負責人追查責任人,查不出的由負責人賠償。總務處學期初要和負責人簽訂物品管理責任書,落實管理物品的質量、數量,學期末要檢查驗收,對損壞、丟失的按規定賠償。
六、賠償由總務處寫出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查簽字,由財會室收費。交款應持現金按時交財會室。
七、總務處是學校財產的直接管理部門,要建立采購、入庫、保管、使用、維修的一系列制度,完善資料,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校產管理使用情況。
八、執行嚴格的公物維修程序,由班主任、生活老師、各處室負責人在總務處書面申報登記,總務處鑒定損壞原因、責任,確定是否賠償后再維修、更換。維修人員須在兩天內完成維修,不能維修的要及時上報、通報情況。
公物管理制度 篇15
學校財產是國家的公共財物,是學校為同學們創造良好學習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嚴格學生行為規范,加強學校公物的保管管理,提高學校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我校公物管理條例如下:
一、加強教育引導全校學生樹立愛護公物的思想,促使學生自覺養成愛護公物的.良好習慣,逐步樹立“愛校如家”的觀念,正確使用公物,制止破壞行為,維護和保管好學校的公共財產。
二、建立班級公物管理責任制,各班選派一名工作負責、公正無私的同學擔任班級公物管理員,責任具體到個人。并在每學期初協助辦公室做好本班同學公物登記,平時對班級公物進行管理和維護,班級損壞的公物管理員要及時上報到學校辦公室進行維修并做好登記,學期末學校將對班級公物進行全面檢查,并結合平時公物破壞和維修情況,評選出教室公物管理優秀獎,對于公物保管優秀的班級表彰班級和班主任。
三、對損壞公物的賠償處理:
1、自然損壞,班主任及時向辦公室匯報,核實無誤者,由辦公室負責維修。
2、無意損壞,能主動承認者,按被損壞的實物價格賠償,不追究其它責任。
3、無意損壞,不能主動承認,經學校查獲者,按原價賠償,并付維修費,該同學年度德育考核不能評優。
4、故意損壞,經學校查獲者,按原價賠償,并付維修費,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記錄在檔。
5、對損壞公物,又不能配合學校查實,不能查清者責,由班級或宿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按原價賠償,并付維修費,班級不得參與年度優秀班級評選。
6、各班應對本班保潔區內公物負有相應責任,各班級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公物損壞應立即報告辦公室處,并進行查處,處理辦法同上。
7、凡因考試、做實驗、上電腦課等活動用到學校實驗室、教師樓、科藝樓、體育館等公共場所的班級,對所用場所也應承擔相應管理責任,處理辦法同上。
以上規定中賠償款一律交學校財務室。
公物管理制度 篇16
學校公物是學校辦學的重要物質基礎,是保證學校教學、科研和師生工作的重要條件。為了給教育、教學工作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使公物在學校工作中發揮它最大效益,同時為了保護學校的財產不受損失,在全校形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風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損失賠償的范圍
建筑物、供排水設施、供電設施、通訊設施、衛生、體育、娛樂等設施。
處室使用或保管的一切教育、教學、辦公、學習、生活用品等。
圖書等一切公物。
實驗、活動使用的儀器、圖書、課桌凳等公共設施。
以上四款所列物資,如發生非自然性損壞或丟失,皆由損壞、丟失者或物資保管責任人予以賠償。
二、責任劃分
個人使用或個人借用的公物,如發生丟失,使用人或借用人為該公物賠償人。部門使用的物資如發生丟失,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查清原因,造成丟失事故者為該公物賠償人;如查不出造成丟失事故的責任者,則該部門負責人為該公物的賠償人。
一切公物,凡屬正常自然老化破損的,不在賠償范圍。凡屬使用不當,保管不善,違反操作規程或故意造成物資損壞的,皆按上述物資丟失之規定,劃分責任進行賠償。
學生監護人為物資賠償責任人。
三、賠償標準
凡能在本地市場購買到的,按原價賠償;在本地市場難以買到的,在原價基礎上加價賠償。
按以下三種情況進行賠償。
(1)損壞的物品屬學校認定的修舊利廢的公物,可參照原價折價賠償。
(2)無意造成物品損壞的,或因正常工作、學習、勞動造成物品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3)因非正常工作、學習、娛樂造成物品損壞的,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物品損壞的,或未經物資保管人或物資使用人同意,私自動用而造成物資損壞的及故意損壞學校物資的,可在原價的基礎上加價賠償。
四、損失物品原價的.確定
(1)凡學校有價格記錄的物品,按記錄價格確定。
(2)學校沒有價格記錄的物品,按損壞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3)既無記錄價格,又無市場價格的物品,可以比照同類物品由后勤處定價。
五、公物賠償的手續
后勤處要讓賠償人填寫“公物損失記錄”,以便備案存檔。
填寫“公物賠償通知單”
“賠償通知單”到財務處辦理賠償交款手續。
六、其它問題說明
學生故意損壞公共設施,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紀律處分。
實習時,如因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應按規定賠償,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班主任簽字確認,人為損壞的,除經濟賠償外,納入班級考核,給予相應的扣分。
公物管理制度 篇17
1、各班教室的門窗、墻壁、玻璃、桌椅、黑板、燈具、窗簾、鎖頭等必須有專人負責,要愛護公物,不準亂刻亂畫,更不準損壞和丟失。
2、教室和公共分擔區的門窗離校前要關好,遇有刮風天氣時,開窗要掛好窗鉤。
3、室內的設備不準隨意搬出和調換。
4、實驗室的一切設備、儀器及文體器材要精心保管,不準損壞。
5、上述物品如有損壞或丟失,生活委員必須立即報告班主任并在三天內報告總務處。
6、物品損壞或丟失,必須追究責任,由損壞者負責賠償或賠款,如找不到損壞者由班級負責經濟賠償。
7、如損失物品隱瞞不報告,一經查出,加倍賠償。
8、班級損失物品嚴重者,不能評為先進班級,同時影響班主任的評優條件。
9、對于愛護公物事跡突出的班級和個人給予表揚或獎勵,并列為評先進班級和個人的條件。
10、學期末檢查,學年末評比獎勵。
公物管理制度 篇18
一、保護學校的建筑設施、愛護教學生活用品、文娛體育器材、勞動工具、交通工具、花草樹木。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學校。
二、教室及其附設用品管理責任到班,課桌椅管理到人,弄臟、弄壞或遺失,由保管單位或個人賠償。
三、損壞公物及賠償辦法如下: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2—3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2—3倍賠償,免以紀律處分。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3—4倍賠償,并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5、課桌椅號碼與登記號碼不相符;隨便調換宿舍房號、床號等,均參照以上有關條款執行。
四、舉報協助學校查獲,舉報損壞公物者,給予獎勵。
公物管理制度 篇19
一、各班主任為本班公物使用管理責任人,對本班公物使用管理負全責,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落實公物使用責任制、監督制。
二、各班要指定專人負責班級公物的管護工作。教室門窗、玻璃、窗簾、桌凳、講桌、黑板、燈、吊扇、廣播、電視機(柜)、暖氣管道、暖氣片(閥)、校園網設施等配屬班級使用,各班要認真管護,不得任意毀損。
三、嚴禁在門窗、墻壁、玻璃、桌凳、講桌、電視柜等處刻、寫(畫)、涂、貼,違者按學校規定予以賠償。情節嚴重者加倍賠償,責任不明的本班級承擔賠償金。
四、公物自然損壞應及時填寫公物維修報告單,學校總務處將給予修理或更換,不予賠償。人為損壞公物,除照價賠償外還將取消該班評選文明班級的資格,并對當事人在全校通報批評。每損壞一次扣發班主任費5元。班主任在做好損壞公物者批評教育工作的同時,還應積極協助總務處搞好公物損壞賠償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不管。
公物管理制度 篇20
學校公物屬集體財產,全體師生都有義務愛護公物。為切實加強學校對公物的管理與使用,為師生提供良好的辦公、學習及生活環境,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定本制度如下:
一、明確責任,各負其責
1、學校的所有教學設施、教學器材、公共用品一律由學校公物管理員負責統一造冊備案,并統一管理。按辦公室、處室、班級分別建賬,一式兩份,班級(處室)及管理員各執一份。每學期抽查、清點一次,每學年調整、盤存一次。
2、各辦公室、處室的辦公用品分別由辦公室負責人、處室負責人簽字認可并管理使用。
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統一使用管理。各班的多媒體設備(高亮度投影儀、投影幕布、多功能講臺、計算機、擴音機)按教室(班級)固定,水桶、垃圾撮、灑水壺、掃把,每學期初由上一任班主任,辦理好移交手續。
4、體育教學用品由教研組長統一管理使用。
5、實驗室的教學儀器由有關實驗人員統一管理使用。
6、電教器材由電教中心負責人統一管理使用。
7、圖書資料由圖書館負責人統一管理使用。
8、各專用教室器材由美術、音樂教師分別管理使用。
二、公務損壞賠償原則
1、凡屬損壞的公物,由各辦公室、處室負責人及班主任填寫《報修通知單》,報后勤服務中心,為保證正常的教學,服務中心采取“先維修后賠償”的原則,先安排相關人員進行維修,后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相應的處理:凡屬自然損壞的公物,后勤服務中心做好維修記錄以備案檢查;凡屬人為損壞的公物,個人損壞個人賠償,集體損壞集體賠償,查究不到損壞人的,由相關人員共同賠償,到會計室交款。
2、凡屬丟失的物品一律照價賠償。
3、低值易耗的辦公用品、教學用品(如毛巾、肥皂、黑板擦、燈泡)不列入賠償范圍。
三、加強管理,定期檢查,隨時抽查
1、學期開始、學期結束,后勤服務中心將組織兩次公物大檢查,每次檢查后,及時對公物的管理、使用及損壞、丟失情況予以通報。
2、后勤服務中心每天安排有關人員進行巡查,不定期進行抽查,發現公物損壞影響師生安全的,及時進行維修并通知相關班級或處室,根據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3、對維修后不按要求交納賠償款的,是班級,服務中心將通知年級處進行處理,并從公物抵押金中扣除;是教職工,將視情從工資中扣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物管理制度 篇21
一、加強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樹立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可恥的好風尚,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作風。
二、所有公物要登記入帳。固定資產帳簿一式兩份,會計、保管員各拭妨一份。購進物品必須經有關保管員驗收入帳,妥善保管,使用公物的部門虞個人必須履行領用或借用手續。保管員要協助總務處及時增添公物設施。
三、保管員要明確保管責任制,務必做好防潮、防蟲、防火、防盜工作;辦公用品、教學用品按規定審批手續辦理發放。
四、實行用品使用管理責任制,制度要落實到科室、班級和人員。
五、定期做好檢查、盤點、維修工作。維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進行,急需維修的則及時維修。
六、學校儀器、器材和各種工具按各功能室管理規定執行,一般不準外單位借用,如需外借,要經過學校研究批準。凡為外單位經手和學校聯系外借物品的教職工,必須負責按時收回所借物品;借用物品歸還時要經主管人員檢查,如有損失,借用人或單位要負責賠償。
七、愛護公物,人人有責。不準化公為私,長期占有公物或者盜竊公物;無意損壞公物的,照價賠償,故意破壞公物的,除在紀律上嚴肅處理外,還要按原價的五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