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演講
演講就是靠著這些物質手段,組成了一個綜合的、統一的完整的傳達系統,達到演講的目的。在這綜合的傳達系統中,缺少任何一個因素也構不成演講活動。如果只有“講”而沒有“演”(包括主體形象),只作用于聽眾的聽覺器官而不作用于聽眾的視覺器官,就會缺少感人、動人的主體形象及表演活動——即缺少實體感。那就如同坐在收音機旁聽廣播一樣。如果只有“演”而沒有“講”,只作用于聽眾的視覺器官,而有作用于聽眾的聽覺器官,就猶如在聾啞學校看著聾啞的手勢一樣,總是令人難以理解。所以,“講”與“演”這兩個演講的要素是缺一不可的,只有和諧的、有機的統一在一起,才能構成完整的演講傳達手段,并圓滿地完成演講的任務。
然而,“演”與“講”在演講實踐活動中,在傳遞信息的時候,并不是平分秋色,各占一半。二者雖然需要和諧統一,但不是一加一等于二的統一。而是以“講”為主,以“演”為輔,互相義織、互相滲透、互相促進的統一。在這里“講”則是起主導作用,起決定因素的。而“演”則必須建立在“講”的基礎上,否則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如果平分秋色或顛倒了這一關系,也就不稱為演講了。所以,只有既“講”且“演”,以“講”為主,以“演”為輔,既是聽覺的,又是視覺的,兼有時間性和空間性藝術特點的綜合的現實活動,才是演講的本質屬性,是區別于其它現實口語表達形式和藝術口語表達形式的關鍵所在。
可是,在我們現實的活動中,由于人們忽視了演講的本質屬性,經常出現兩種錯誤的傾向:
一、不講藝術的傾向。
長期以來,由于不注重演講藝術的研究,見到的多是嚴肅的、呆板的、沒有說服力的報告,一些演講者只重視其實用性,而忽視了它的藝術性,由于缺乏藝術性,結果實用性也被減弱了。更為嚴重的是,除了看他在那站到講臺上而外,既聽不到動聽的抑揚頓挫的語調,也見不到豐富多變的表達手段,更看不到優美動人的手勢,只是講完的時候,雙手一舉而了事。顯而易見,這種演講它是收不到預期的效果的。強調以“演”為輔,決不是不要“演”。“演”能與“講”配合好這就是藝術所在。
二、追求表演化的傾向。
有的演講者在講臺上往往追求相聲、評書、以及朗誦等演講員的表演藝術。認識不到演講是一種現實活動,忘記了它的實用性,沒有區別演講藝術與表演藝術的本質不同。結果破壞了演講應有的真袢及其嚴肅性。.
綜上所述,與所議對演講的定義可以做如下表述:演講者在特定的時境中,借助有聲語言(為主)和態勢語言(為輔)的藝術手段,針對社會和未來,面對廣大聽眾發表意見、抒發情感,從而達到感召聽眾并促使其行動的一種現實的信息交流活動。這就是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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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的種類
根據演講活動的性質和特點,可以把演講分成如下類型:
1.從演講內容上分,主要有政治演講、生活演講、法律演講、學術演講、教育演講、軍事演講、生意演講、公共關系演講、宗教演講和外交演講等,這是對演講最基本的分類;
2.從演講形式上分,有命題演講、即興演講和論辯演講等;
3.從演講目的上分,有說服性演講、鼓動性演講、傳授性演講、娛樂性演講等;
4.從演講場合上分,有集合演講、課堂演講、法庭演講、教堂演講、戰地演講、廣播演講和電視演講等;
5.從演講表達方式上分,有敘述式演講、議論式演講、說明式演講、抒情式演講等;
6.從演講的情調上分,有激昂型演講、深沉型演講、嚴謹型演講、活潑型演講等等。演講的類型多種多樣,它的分類沒有固定不變的規定,但每次分類都必須從同一角度、采用同一標準。探討演講的分類,了解各種演講的性質與特點、它們之間的區別與聯系,是演講學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對人們參加演講實踐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