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總工會2010年工作總結及2011年工作要點
2010年,區總工會在市總工會的指導和區委的直接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國工會“十四大”精神要求,緊緊圍繞區委中心工作,扎扎實實地維護廣大職工合法權益,在工會組建、民主管理、推行集體合同、深入開展勞動競賽和困難職工幫扶等項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為“和諧羅湖、效益羅湖”和“三個文明”建設發揮了主力軍作用。
一、繼續加大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組建工作,進一步夯實黨的階級基礎
2010年,區總工會確定了以在非公有制企業建立區域性、行業性職代會為重點,大力促進工會組建工作,進一步夯實了黨的階級基礎。全年我區工會組建2139家,入會會員15124人。我們還接納了市燃汽工程有限公司工會、市燃汽工程設計公司工會、市鋼瓶檢測有限公司工會等3家改制企業工會的組織關系轉到區總工會管理。區各級工會組織堅持貫徹區總工會的部署,認真推進區域性、行業性職代會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工人階級納入工會組織當中。東湖街道工委會通過建立區域性、行業性職代會制度,實際完成工會組建554家,超額完成10多倍;發展工會會員任務數500人,實際完成1371人。
為了確保順利完成工會組建工作,年初,區總工會組織召開了基層工委會主席會議,對工會組建和發展會員指標進行了分解,做到盡早部署、盡早落實。為了整體推進非公有制企業推行區域性、行業性職代會制度,全面推廣黃貝鳳凰社區、東門商業步行街區、新村工業區珠寶行業等三家試點單位的經驗和做法。五月,區總工會舉辦了由工委會主席、基層工會主席及相關工作人員60多人參加的“區域性、行業性職代會培訓班”,進一步提高參與此項工作的人員對區域性、行業性職代會工作的認識,掌握方法,增強信心,為全面推廣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截止至11月28日,我區共召開17個區域性、行業性職代會。7月,全國總工會民主管理部一處劉鐵章、王紅兩位處長到我區對有關民主管理機制建設問題進行了調研,對我區全面推廣區域性、行業性職代會工作給予了肯定。11月4日,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依法治市動態》刊發了《羅湖大力推進非公有制企業廠務公開民主管理》的專題文章,區委書記劉學強同志閱讀該文章后作出了批示:此事推進很有成效,不久前全國總工會第一書記張俊九同志調研也予以充分肯定,望各職能部門趁勢而上,擴大成果。
職工之家活動也得到進一步地加強。開展了多層次職工之家驗收,基層工會按照職工之家驗收條件進行驗收,有條件的依托工會聯合會進行二級聯建。全年共驗收合格職工之家1353家。職工之家驗收合格率達80%。其中,區總工會推薦的城管辦機掃所工會分會被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全國模范職工小家”的光榮稱號。
二、以職工切身利益為出發點,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1、注重發揮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機制作用。
我們通過大力推行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切實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
XX年,全區共簽訂集體合同40份,共覆蓋企業(含工商戶)2023家,覆蓋員工18620人,超額完成市總工會下達簽訂33家的任務。其中:簽訂區域性集體合同14份,覆蓋企業1956家(含工商戶),覆蓋員工15512人;行業性集體合同3份,覆蓋企業44家,覆蓋員工476人;單個集體合同23份,覆蓋企業23家,覆蓋員工2632人。
在推行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簽訂工作中,我們召開了集體合同經驗交流會,加強培訓學習,深入推廣先進經驗,規范簽訂程序,確保了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簽訂工作取得預期的效果。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份數僅占全部的39%,但覆蓋的企業和職工人數分別占全部的98%和85%。
2、充分發揮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和法律監督組織的作用。
各級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和法律監督組織,充分發揮職能的作用,及時發現和處理勞資矛盾,積極預防矛盾升級。一年來,各級調解組織參與調解處理勞動爭議案件59宗,涉及1067人,金額179.2萬元;處理各種信訪案件1320宗1522人次;接受法律政策咨詢632宗943人次。如,鴻寅公司員工多次集體到市政府、區政府大樓門前上訪,羅投公司工委會了解情況后,一方面積極地作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宣講政策,幫助員工平衡心態,另一方面引導員工推選代表與公司進行對話,并積極協助政府做好協調工作,最終使問題得到了初步解決。鴻寅公司收購方同意再拿出1700萬元,解決上訪員工所提出的諸如對安置補償不合理、住房搬遷補助、上崗就業等問題的迫切要求。為此,員工專門送上了感謝信。東湖工委會堅持把勞資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內部,消除在萌芽狀態,共處理勞資糾紛6起,涉及人數118人,追回欠薪金額36.57萬元,切實保障了來深勞務工的合法權益。
3、積極探索和創新維權工作形式。
為了給職工爭取更大的合法權益,各級工會組織堅持不斷探索和創新維權工作形式。如清水河街道工委會進一步整合辦事處各部門的資源,實現資源共享。由工委會牽頭,聯合街道司法所、勞動保障所、社會事務科、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在街道辦新辦公大樓服務大廳設立“維權接訪員”,專門接待群眾來電來訪。并成立“維權工作組”,訂出維權工作制度,集中資源,各有關部門輪流接訪,按工作職能及糾紛問題類別分別由各職能部門負責處理,取得了明顯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