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稿的寫作
“我們驅車而行,于拂曉前抵達。”
如果將其變為口語,則成:
“我們開著車去,在天亮前到達。”
改動后,句子的意思沒有改變,但念著既順口,又好聽且易懂。
使用口語,還要盡量將文言詞改為白話,盡可能將音單音節詞改為雙音節詞,以適應口語習慣。
第二,少用方言土語和聽眾不熟悉的簡化詞或簡稱。
廣播是大眾性傳媒,語言必須通俗易懂,地域性的和知悉面較窄的方言土語,尤其是生僻的方言土語,就盡可能不要用;用了,人家也不知其意。比如我們玉屏話:
“箍簍子姑到壁透卡卡,沒肯起來。小張一腳倆(lià)過去,一把枯倒他講根,嘿實當(diāng)起來。箍簍子展十笨,手哈腳鰾,眼看要打脫。小張順手幫他手朝后一撇,再巴(bià)一定子,挺得他一哈曰到卡卡郭,嗆死豬,溜豆溜不得。”
翻譯:“小偷蹲在屋壁角,不肯起來。小張一腳邁過去,一把捏住他脖子,用力提起來。小偷使勁掙扎,手動腳跳,眼看要掙脫。小張順手將他手朝后一扭,再沖一拳,揍得他一下蜷在屋角,像死豬,動彈不得。”
像這種方言土語,不要說外地人聽不懂,就是玉屏人聽著也別扭。如果僅是看書面文字,別說外地人看不懂,我們玉屏人自己也看不懂。
簡稱,是不能隨意的,特別是那些不被大多人知曉的,就更是如此。比如,有一天,有人問路:“hé管局怎么走?”心里想了半天,也不知這是一個什么局,是“河道管理局”嗎?有了海事局,這河道管理局有多大用呢?后來,搞了一半天,才知道是“合管局”,全稱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局”。如果不是知道的,就是再聰明的人,也想不出這個簡稱來。
還有,我們的“11766工程”,在玉屏可以簡稱,在外用,就必須有說明。這類數字簡稱,都是官方工作類簡稱,于普通百姓,大多是一頭霧水。
第三,力求字準意明,避免音近意遠、音同義異。
大凡字、詞或詞組,都有一定的字面意思。如果是通過書面來眼認心讀,一般不會出現什么歧義。倘若是口讀耳聽,就會對一些語音相近的詞產生混淆,生出與原意截然不同的歧義來。如,有這樣一則報道:
“自我省西部地區發生強烈地震以來,本市各界對震災以后的人民生活十分關心,積極開展賑災活動,捐款累計已逾100萬之巨。”
這則報道,就文字來“看”,沒有問題。但憑耳“聽”,卻有問題。這問題,就在“震災”與“賑災”這兩個詞上。它們音同意不同,容易產生聽覺錯誤;兩個詞,最容易造成錯覺的是后面一個“賑災”。這里,要么換成“捐贈救災”,要么就對“賑災”進行補充說明。再如:
“局長問書記:‘七一’要到了,過不過?書記說:過,并要過一個有意義的‘七一’,干脆去聯系村看望貧困戶和貧困黨員。局長回答:你說的有意義,我也就沒異意。”
這里的“意義”和“異意”兩個詞,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意思。如果不結合的語境,僅僅憑語音,就容易造成歧義。會不會有人將局長的話理解成:你說的講黨性有覺悟,而我說的就沒黨性沒水平?造成一種截然不同的誤解。
又如另一個由語音和聽覺引起歧義的例子。“不對”和“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