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29、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把懲防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融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各個領域,建立健全部門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市委書記辦公會議、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專題聽取市領導和責任單位匯報制度,市領導一年兩次聽取責任部門匯報制度,市領導對責任單位談話教育、檢查考核制度。市成立懲防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建立健全定期聽取匯報、通報情況、研究協調重要問題制度。
30、完善協作機制。由紀檢檢察機關牽頭,建立職務違紀違法監督預防協作系統和協同辦案系統;由組織部門牽頭,建立干部工作監督管理協作系統;由宣傳部門牽頭,建立黨員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協作系統。在懲防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中,各參與部門既要依紀依法獨立開展工作,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31、明確責任分工。實行懲防體系建設任務責任分解制度。各鎮(街道)結合實際,抓好整體構建。市直各單位結合實際,抓好行業構建、聯合構建、專項構建、科技促建。各責任單位(責任主體)
按照職責和分工,抓好落實。紀檢監察組織協助同級黨委(黨組)抓好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推進懲防體系建設。
32、強化落實措施。建立督查機制,定期檢查,推動工作;建立獎懲機制,把懲防體系建設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之中,實行獎優罰劣;建立測評預警機制,為推進懲防體系建設提供決策依據;建立保障機制,在人員、經費等方面給予保證,確保懲防體系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