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權力結構理性化(參考)
鼓勵人們經常參與政治生活,在實踐中鍛煉和思考, 把公民意識逐步內化為自己的價值和行為方式。
積極發展公民社會。 馬克思主義認為, 國家是“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于社會之上并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7],隨著階級矛盾的緩和,國家的權力應逐漸向社會回歸。 發展公民社會,就是國家權力回歸社會的過程。 在強大的國家權力面前,公民個體的力量是相當孱弱的。 以社會組織為主體的公民社會,是公民有組織的力量, 能夠有效減緩公共權力對公民權利的侵犯, 是公民權利的保護屏障。 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社會組織大量增加, 公民社會得到迅速發展。 據統計,截至 年底,全國共有社會組織 43.1萬個,社會團體 23.9萬個。這些社會組織在維護公民權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發展培育不足、規范引導不夠、結構和分布不合理問題也很突出。 發展公民社會,就要積極扶持社會組織的發展。一是給予更多財政資助,大多數社會組織是非營利性組織,資金來源渠道有限,資金不足嚴重,需要提供財政支持。 二是加強社會組織自身建設。當前,我國社會組織仍然存在著自律不夠、人才缺乏、行政本位等問題。 必須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完善社會組織的自律機制。 三是嚴格依法管理。建立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五、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
國家法治是政治文明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標志,為各國人民所向往和追求。 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限制公共權力的有效途徑,也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加強立法工作,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有法可依是建設法治國家的基礎和前提。 黨的xx大提出,到 xx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新時期立法工作總目標。 經過努力,我國已經形成了一個立足國情和實際、 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黨和人民意志的,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有法可依。[8]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一個開放的體系,必須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社會突出的矛盾和問題而不斷完善。 要樹立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理念。 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是中國共產黨的執政理念。立法過程中必須始終尊重人民的主體地位,堅持“問法于民”,積極探索公民參與立法的渠道和方式,切實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立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社會結構變動、行政體制改革需要,不斷健全經濟法律、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提高立法質量,逐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規范司法行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司法是社會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 培根說過: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十倍于犯罪,因為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是污染了水源。 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加強司法工作,規范司法行為。一是提高司法工作人員素質,加強司法隊伍建設。 通過嚴把入口關,加強教育培訓、嚴懲職業道德操守不嚴的司法人員,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司法干部隊伍。二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范司法行為,完善訴訟制度,健全公民權利救助機制,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落實司法保障,保證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三是提高司法質量效率,維護司法尊嚴權威。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審理和裁判案件,高效、準確司法,把案件辦成經得起法律推敲、經得起實踐檢驗的“鐵案”,最大限度杜絕錯判案件的發生,在司法程序和司法結果上都體現出公正。 近些年, 社會廣泛關注的劉涌黑社會案、 杭州飆車撞人案、鄧玉嬌刺死官員案、河南農民假軍車偷逃過路費案等,都是由于審判質量不高, 受到輿論的強烈批評,不得不改判,嚴重影響了司法公信力,損害了司法權威。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 這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要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規范行政行為,加強行政執法部門建設,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運行的干預;完善政府重大事項行政決策機制,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規則,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各級行政機關要增強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保持清正廉潔,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公正執法,促進行政執法水平的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