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產業集聚培育產業集群的若干意見
5、創新項目機制,增強產業集聚。加強產業鏈和價值鏈的研究,高度重視大型產業項目的儲備,積極做好項目的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全球新一輪產業結構調整的契機,促進一批綜合效益好、對區域經濟帶動性強的大型產業項目落地,引導企業按產業鏈上、下游延伸,帶動一批配套項目,拓展產業集聚的空間。結合我省實際,建立科學的行業準入制度,規范行業的環保、安全、技術、質量標準,建立投資風險預警和防范體系,加強投資運行的監測分析,及時向社會發布投資調控政策、投資信息和產業發展趨勢,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投資浪費。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著眼于提升產業發展的整體競爭力,把招商引資政策和促進產業集聚政策有機結合起來,集聚各級政府、各個部門的工業性投入資金,集中扶持產業發展的關鍵項目。廣泛利用民間資本,形成民間投資穩定增長的機制。鼓勵各類符合條件的企業以發行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籌集資金,加快培育上市后備資源,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資功能,促進產業集聚。
6、培育龍頭企業,帶動產業集聚。積極引進和培育關聯性大、帶動性強的大企業大集團,發揮其輻射、示范、信息擴散和銷售網絡的產業龍頭作用。引導社會資源向龍頭企業集聚,推動龍頭企業建立產品標準、質量檢測、財務結算等中心,提高龍頭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鼓勵龍頭企業不斷將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的生產工藝分離出來,形成一批專業化配套企業,幫助協作配套企業做好與龍頭企業相銜接的質量、標準、管理等工作,積極支持中小企業進入龍頭企業的供應網絡,建立最終產品與零部件廠商的戰略聯盟,努力提高龍頭企業的省內配套率。鼓勵龍頭企業采用多種方式,對其上下游配套企業進行重組、改造。發揮龍頭企業的集聚帶動效應,逐步衍生或吸引更多相關企業集聚,通過企業之間的集聚效應降低綜合成本,增強競爭優勢。
7、創造區域品牌,引導產業集聚。大力實施品牌戰略,重點扶持技術含量與附加值高、有市場潛力的名牌產品企業。鼓勵企業建立綜合品牌,引導企業開展企業形象和品牌標識的策劃與宣傳活動。積極培育國家名牌產品,對評選為“中國名牌”和“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各地應根據財力給予獎勵。鼓勵名牌產品企業迅速擴大品牌經營規模,促進名牌產品企業多層次、全方位的聯合協作,實現資源共享。加大名牌推介力度,以名牌企業、名牌產品為依托,著力提升企業、產品的國內外知名度、美譽度,打造一批產業名市、名鎮,共創區域品牌。以政府引導、中介促進、企業自主結盟為原則,推動企業建立營銷聯盟,共享營銷資源。整合和利用各類會展資源,創立會展品牌,鼓勵行業協會統一有序地組織企業參加各類交易會。積極推行現代營銷管理,加大市場營銷力度,提高閩貨的市場占有率。推動跨國公司采購本地化,鼓勵國內外大公司在閩設立商品采購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分銷中心。
8、提升工業園區,推進產業集聚。堅持規模化、集約化的原則,整合、優化、提升現有的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做好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發展規劃與產業集群發展規劃的銜接,按照功能區分,根據資源、生態、產業環境等綜合因素合理確定園區的定位,完善工業園區的道路、通訊、水、電、氣、污染控制等基礎設施,優化企業之間生產協作流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使之成為產業集聚的有效載體。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多元投入、上下聯動,組建具有法人資格的園區開發經營實體,推動園區建設投融資的市場化。進一步完善“飛地政策”或采取“保存量、分增量”的分配辦法,鼓勵關聯企業或配套企業向龍頭企業所在工業園區集中,鼓勵縣鄉到市縣工業園區開發項目。建立項目投資密度(固定資產投資額/占地面積)和用地控制指標、土地出讓價掛鉤制度,按照產業的不同,確定不同的用地控制指標和土地最低出讓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