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現狀剖析
在這次調研中,基層工商所在普遍反映執法難同時,還涉及到暴力抗法的問題,以無為縣局為例,近年來,該局基層工商所遭遇暴力抗法的事件,先后有5個工商所的11名基層執法人員在執法中受到了暴力侵擾,1名執法人員受傷。近3年來,全市工商系統共發生暴力抗法事件 起,先后有 名執法人員受到侵害。
綜合分析影響基層執法環境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我市經濟水平總體發展不平衡,就業形勢不容樂觀,下崗再就業人員不斷增多;同時做生意難,無照經營者也不斷增加,經營者素質良莠不齊,等等,給基層執法帶來很大阻力。
二、消費者自我維權法律意識不強,客觀上縱容和助長了各種違法經營行為的產生和蔓延。從我市四縣一區查處的案件來看,由投訴發生的比例是相當低的,只占年案件量的 %。消費者缺乏舉報違法經營行為的主動性和責任性,影響了工商機關對各種違法經營行為的及時查處。
二、強化基層工商所執法的幾點建議
1、配強人員,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的高素質執法隊伍。目前的執法隊伍現狀,較難適應日益復雜的行政執法重任,理應結合機構改革和公務員制度的實行,將人員力量合理地向執法崗位傾斜,配齊配強各類執法業務人員,逐步加大執法力度。可以通過考評考核,盡快把那些政治、業務素質過硬的人員充實到執法崗位,并通過循環考評淘汰制度,優化執法隊伍。同時,由于勝任執法工作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在系統培訓的基礎上,盡可能穩定這部分人員,不能“走馬燈”似的調換,以保證執法穩定性、連續性。
2、優化環境,為基層創造相對寬松的執法條件。特別是縣(市)局機關,要重點解決暴力抗法的應對、解決辦案手段的不足、解決案件的有效執行、解決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執法鏈接、解決地方行政干預等問題,為具體執法辦案工作減輕阻力,排除干擾,并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3、改善裝備,解決基層辦案交通、通訊、經費支出等困難。必要的執法裝備是提高執法效力的有力保證。目前,相當一部分基層分局(所)沒有配備辦案用車,攝像機、照像機等還沒有提到議事日程,至于辦案經費也沒有實行單項列支、專款專用,而是隨收支兩條線的財務帳一同周轉,支出困難,這與執法辦案快速反應的基本要求不相適應,應盡快解決。
4、把握原則,科學處理好嚴格執法與規范約束的關系。本部門自上而下有關執法的指導思想和原則,雖然看不見,但實實在在的影響基層執法工作。在基層隊伍素質還不能一躕而就的前提下,必須注意把握鼓勵執法辦案與嚴格執法約束之間的平衡。沒有執法辦案的規范是空洞無物的依法行政,基層的執法工作,走“發展-規范-再發展”的路子。在指導執法辦案方面,堅持循序漸進、松馳有度的原則,既不能一味強調案件的高質量而箍得過死,也不能一味強調加強案件辦理而放松質量要求。在這一問題上,統一發展觀念、統一執法思路、統一操作原則、統一考評標準,十分必要。
5、基層工商所要積極抓住工作的重點、難點和社會熱點,作為改善執法環境,樹立工商形象的突破口,并以此帶動其它工作的開展。例如,可結合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大力查處與人民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違法經營行為(例如欺詐消費、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樹立起切實為群眾辦實事的良好執法形象。 同時,要善于抓住執法機遇,營造執法聲勢。如對電子、電腦游戲、網吧和各類娛樂場所的整頓,基層工商所要在轄區開展有力的執法行動,堅決取締無照經營電子、電腦游戲場所和各類無照經營美容院茶室、舞廳,對娛樂業中存在的各類違法經營行為進行嚴厲查處,進而樹立工商執法威信,獲得群眾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