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畢業論文人員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和完善財會監督
南京市委派的財務總監又委派機構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管理,業務上受委派機構財務部門指導。對財務總監實行嚴格的定期和任期考核,考核工作又委派機構負責。考核結論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己私Y果作為續聘、解聘、獎懲的依據。財務總監承擔下列法律責任:(1)對企業的財務報表、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與經理共同承擔責任;(2)對國有資產的流失承擔相應責任;(3)對同意的計劃、決策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責任;(4)對不同意的計劃、決策,未及時向委派機構報告而造成損失的,承擔瀆職責任;(5)對企業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6)對聯簽的事項失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主要責任。(7)對因泄漏企業商業機密而給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
此外,部分試點地區(如南京江寧縣)的委派會計由委派機構和被委派單位雙方共同定期考核,也不失一種較為全面、公正的考核方式?己说木唧w內容各試點地區均有具體規定,主要有會計業務水平、財務管理能力、職業道德、被委派單位經營績效和遵紀守法情況等。
。ㄎ澹 改革中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推行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改革,還應注意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完善法制
推行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改革,必須完善有關法規,強化外部監督的約束力。應在《會計法》中進一步補充相關的法律規定,使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改革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此外,目前本省部分試點地區已制定或已頒發了改革的實施細則("暫行規定"),在根據時間經驗進行充實、完善的基礎上,一旦條件成熟就應制定相應的法規,增強改革的法律依據和效力。同時,注意適應進一步規范化、法制化,并充分發揮會計的服務功能。蘇州用直鎮的做法就是一個成功的典型。
2.細化職權
在關于改革的"暫行規定"中,部分試點地區對委派會計的職責與權限規定得較為抽象、籠統,很少有明確的定量規定,不便于委派會計具體執行。南京在這一方面做得較好,對委派財務總監在聯簽制中應把關的主要事項,作了較為詳細的量化規定,便于在實際中操作。
3.把握重點
推行會計委派制應先試點,取得經驗后再加以推廣,不能搞"一刀切"。不同性質、不同體制、不同規范的企業等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選擇試行與否認以及試行何種模式的會計委派制。對國有獨姿或控股企業、有國有資產或集體產業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等,可作為試行的重點,如我省南京,蘇州、漣水等地的做法。面對個體企業、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則不宜推廣。
4.配套實施
任何一項改革的實施,都應有相應的配套措施跟上,否則改革在環境不佳、相關條件不具備的條件下極易"流產"。改革會計人員管理體制時也應考慮其配套問題。因為會計人員委派制是關系到整個國家的人事和財會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反腐償廉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須有一套統一的、完整的制度,并通過正式立法,方能有效地推行。因此,對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改革中央應盡快制定出指導性意見。各地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制定出實施細則,并成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制定具體的管理規章。在推行改革的同時,加強法制教育,提高人們尤其是單位領導人的法制觀念;建立健全會計職業團體,對會計人員的工作進行規范、評價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