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激勵機制在酒店管理中如何應用
(四)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并重
許多酒店管理者認為:員工上班就是為了掙錢,因此金錢是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的最有效工具。事實上,員工的需要是多種多樣的,除了物質需要外,還需要有精神上的嘉獎和鼓勵。例如,有項工作急需某位員工去完成。作為酒店管理者,你可以對他說:“我把這項工作交給你,完成以后,發給你獎金”,待工作完成后當場兌現;同樣你也可以這樣對他說:“這項工作很重要,把它交給你是因為只有你才能完成,以后再增發給你獎金!”。用這兩種方法可能都會達到完成任務的目的。但后者顯然優于前者。前一種方法把完成工作任務與物質激勵直接掛鉤,很容易形成多獎多干,少獎少干的局面,而后一種方法則在工作任務與物質激勵之間加上了一個中間環節,使物質激勵成為精神激勵的寄托物,消除了工作與金錢直接聯系的弊端,在某種程度上滿足員工的榮譽感,從而產生更大的工作激情。
(五)獎懲并用,以獎為主
獎懲并用,不等于獎懲并重。應堅持以獎為主、以罰為輔的原則。因為:第一,任何一位員工都有積極的、正確的一面,也有消極的、錯誤的一面。但是,對于大多數員工來說,前者是主流,后者是支流。酒店應提倡“倡導主流,否定支流”。第二,就員工的心理趨向來看,心理趨于美好,希望個人的表現得到承認。管理者在激勵員工的時候,充分肯定其成績,不僅會給他心理上帶來滿足,而且使他有明確的是非觀念并為取得更好成績而努力工作。第三,懲罰有時會造成不良行為,過分懲罰會使人產生挫折感,且懲罰又不能罰出人的覺悟和自覺性。因此,懲罰只能作為輔助手段來用。
(六)能級適應,量力而激
能級即能力的大小級別,每個人所擁有的文化水平和能力是不同的。能級適應就是要求員工能力與工作崗位相匹配。既可防止高能級的員工擔任低能級角色,浪費人才,又可防止低能級的員工擔任高能級角色,耽誤酒店目標的實現。應該對員工提出略高于其實際能力的工作要求與目標。如果員工不努力,這項工作將難以圓滿完成;但只要員工在工作中愿意思考與努力,這項工作就有可能完成,目標就有可能實現。這樣,不僅能在工作中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而且能使員工獲得一種成就感,從而能較好地激發出員工內在的工作熱情。
(七)精心設計員工培訓系統
有效的培訓系統是員工培訓的重要保障。精心設計員工培訓系統是非常重要的。酒店要建立員工培訓系統模型,培訓系統所包含的各個環節都要落實到位,通過各個層次的、全方位的培訓來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提升酒店的學習力、競爭力。
酒店的任何一項工作都離不開全體員工的團結合作。因此, 在實際工作中, 如何有效的激勵員工, 便顯的格外重要。制定員工的分配激勵制度, 實現待遇與績效掛鉤, 賞罰分明, 是調動員工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最有效的措施, 也是衡量一個員工工作表現的基本方法。各部門可以根據酒店的全年預算、營業收入、服務質量、成本控制等,量化到組到人; 同時實行酒店內部的競爭上崗機制, 并真正落到實處。只有這樣, 才能真正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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