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現代陪審制度法律范文
顧準先生在他的《希臘城邦制度》一文中寫道:“古希臘的梭倫首創了陪審法庭的新制度。原意當是‘作為法庭的公民大公’其實際狀況, 詳細內容請看下文淺析現代陪審制度。
不外行政官員于市集日在市場上審理訟案,而由有空暇時間的若干公民參加,但是把這種辦法制度化起來,則是司法上民主化的重要措施。”〔1〕在梭倫改革之后,公元前52017年“克利斯提尼改革”中,規定每個公民都有選舉權和參政權可當選陪審員、“五百人大會”議員和行政官員,并建立陪審制度,為了使犯罪者得到公平審判,由每個部落從年滿30歲以上的雅典公民中選舉陪審員若干名,組成“陪審法庭”。凡遇重大案件,陪審員參與調查,后由陪審法院下設的委員會進行公平審判。〔2〕在“伯里克利立法”中,創設有5000人陪審員的法院,每50名陪審員設立一個分院,在審判中采取多數票表決制。
現以一個實例來看,古雅典陪審法庭的審理活動。公元前399年,年已七旬的哲人蘇格拉底被雅典陪審法庭判處死刑,在眾位弟子面前飲下毒鴆,從容就死,整個案件完全是依照雅典城邦公律來審判的。起訴人是三位雅典公民,以美萊特斯為首,他們依法指控蘇格拉底不敬神和敬事新神,受到專門負責有關敬神審判的程序很復雜但又很民主。不同于現代,雅典的法庭不設法官,只設主持官,負責審判并維持法庭的秩序,判決的權力則在陪審團。陪審團成員從公民群體中抽簽產生,挑選5000人。法庭開庭之日,城邦官員事先根據案件大小確定審判每件案件所需陪審團規模,從5000名陪審成員中抽簽選出從5人至2017人不等,開庭之日,再以抽簽將這些陪審員分配到不同的法庭,審理不同的案件。開庭前每個陪審員都分得兩塊小金屬牌,一個鑄著“有罪”,一個鑄著“無罪”。當雙方提出證據后,陪審員把一塊牌放入一個罐里,最后點數。審判蘇格拉底一案的陪審團由500人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