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學習中央一號文件 抓好我縣農村工作
在這方面分三點:一是推進鄉鎮企業改革和調整,二是大力發展農村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三是要繁榮小城鎮經濟。
第一是要推進鄉鎮企業改革和調整。我縣鄉鎮企業很少,這里不講了。
第二、大力發展農村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農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都可以進入。要在稅收、投融資、資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對農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給予支持。對合法經營的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于工商登記和收取有關稅費。
第三、繁榮小城鎮經濟。小城鎮建設要同壯大縣域經濟、發展鄉鎮企業、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移民搬遷結合起來,引導更多的農民進入小城鎮,逐步形成產業發展、人口聚集、市場擴大的良性互動機制,增強小城鎮吸納農村人口、帶動農村發展的能力。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要繼續支持小城鎮建設,引導金融機構按市場經濟規律支持小城鎮發展。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推進村莊建設與環境整治。
4、中央一號文件要求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增加外出務工收入
第一是要保障進城就業農民的合法權益。農民工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文件強調了“進城就業的農民已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提法在中央文件中提出尚屬首次。這一分析也至為深刻,也非常符合實際。從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看,二三產業中就業的員工有46.5%是農業戶口,目前這個比重還在繼續提高。即使使用2000年的數據,在服務業中,農業戶口的從業人員也已占到52%,加工制造業中超過60%,建筑業尤其是建筑工人占79.8%。因此,我們必須重新審視我國社會結構變遷中人口結構和就業結構發生的巨大變化。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簡化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的各種手續,防止變換手法向進城就業農民及用工單位亂收費。進城就業的農民工已經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城市創造了財富、提供了稅收。城市政府要切實把對進城農民工的職業培訓、子女教育、勞動保障及其他服務和管理經費,納入正常的財政預算,已經落實的要完善政策,沒有落實的要加快落實。對及時兌現進城就業農民工資、改善勞動條件、解決子女入學等問題,國家已有明確政策,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采取更得力的措施,明確牽頭部門,落實管理責任,加強督促檢查。健全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保障進城就業農民的各項權益。推進大中城市戶籍制度改革,放寬農民進城就業和定居的條件。
第二是加強對農民工的技能培訓成為重要的戰略考慮。由于我國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后,大多數農民工沒有受過好的科技文化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在當前城鎮就業人員越來越多地從生產第一線退出的情況下,進城的農民工短期內又很難成為熟練工種,如果不注意提高農民工的職業技能,不僅不利于增加農民就業機會,提高收入水平,最終也將嚴重影響我國的產業競爭力。這是提高農民就業能力、增強我國產業競爭力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作為一件大事抓緊抓好。要根據市場和企業的需求,按照不同行業、不同工種對從業人員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訓內容,實行定向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適用性。要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農民職業技能培訓的積極性,鼓勵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用人單位開展對農民的職業技能培訓。各級財政都要安排專門用于農民職業技能培訓的資金。為提高培訓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培訓效果,應由農民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政府對接受培訓的農民給予一定的補貼和資助。要防止和糾正各種強制農民參加有償培訓和職業資格鑒定的錯誤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