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聯創”工作規范
23、選舉或者預選黨的委員會委員和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24、采用預選辦法的,被選舉人得票情況由總監票人向大會主席團報告,大會主席團根據預選結果和有關規定討論確定黨的委員會委員、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正式候選人名單,提交大會進行正式選舉。
25、宣布當選人名單。正式選舉計票結束后,由總監票人首先向大會主席團報告被選舉人得票情況,由大會主席團根據選舉辦法確定當選人名單和新一屆黨委第一次全體會議和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的主持人。主席團會議結束后,由總監票人向選舉人報告被選舉得票人情況,由會議主持人向選舉人宣布當選人名單。
26、舉行大會閉幕式,主要議程是:通過大會各項決議;奏《國際歌》;宣布黨代表大會閉幕。
四、黨代表大會閉幕后的工作及其程序
27、召開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議題是:先選舉紀委委員,再選舉紀委書記、副書記。將選舉產生的紀委委員和書記、副書記報同級黨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
28、召開黨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議題是:先選舉黨委委員,再選舉黨委書記、副書記;通過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選舉結果;領導講話。
29、向旗委呈報關于召開黨代表大會的情況報告和黨委、紀委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選舉結果的報告及有關材料。
30、做好黨代表大會工作總結,搞好文件、材料清理歸檔和大會文件資料匯編工作。
基層黨組織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主要程序
一、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任期屆滿之前(一般提前1-2個月),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有關事宜,包括是否近期進行換屆選舉,確定召開黨員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下屆黨的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名額及提名和選舉產生辦法等。
會后,由支部委員會負責人向黨委匯報支部委員會醞釀討論情況。
二、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請示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后,即可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召開黨員大會的籌備事項,包括對黨員進行召開黨員大會的目的、意義和黨的民主集中制、黨員權利及義務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醞釀、推薦下屆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起草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三、根據委員會會議精神,按照有關規定和上級黨組織的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開展召開黨員大會的各項籌備工作。在籌備過程中,委員會主要負責同志要加強檢查督促,注意協調好各方面工作,堅持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并注意經常與上級黨組織溝通情況。
四、向上級黨組織呈報關于下屆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候選人預備人選應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確定。在這次會上還可以審議通過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五、上級黨組織對下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批復后,委員會即可召開支部負責人或各黨小組長會議。會議內容是:介紹黨員大會準備工作情況,確定黨員大會日程、召開時間和地點;對如何開好大會向黨員提出要求;確定召開大會的有關事項。
六、召開全體黨員大會。會議議程是:宣布黨員大會開會;唱(奏)《國際歌》;委員會負責同志作工作報告。
七、以黨支部或黨小組為討論單位審議委員會工作報告;醞釀候選人建議名單;討論大會選舉辦法(草案);推選監票人、計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