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聯創”工作規范
三、堅持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方法。學習要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有主題,有筆記,有記錄。
四、凡集中學習時,任何人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對待。
黨費收繳制度
按時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一個起碼條件,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具體表現。為加強黨費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黨員應按規定的標準每月向支部、小組交納一次黨費。在一般情況下,不能由別人代交,或一次交納幾個月的黨費。
二、支部收繳黨費時,應填寫黨員名單和收繳金額,填寫黨費證或給黨員開收據。
三、支部收繳黨費由支部組織委員負責,黨員多的支部可先由黨小組收繳,交組織委員。組織委員變動時必須履行交接手續,結清帳目,交清現金。
四、支部要建立黨費收繳臺帳,做到帳、票、款相符,有據可查。
五、支部每半年檢查一次黨員交納黨費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向同級黨員大會報告。
六、任何人都不準借支或侵占黨費,嚴禁個人保管數額較大的現金,黨費要按時上交,支部每月上交一次,不得拖延和欠交,黨委按季向旗委組織部繳納。
七、新入黨的黨員(包括共青團員入黨)應從上級黨委批準其入黨的當月開始交納黨費。共青團員如果在入黨的當月已交納了團費,可從下月交納黨費,停止交納團費。
八、對連續六個月無故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九、黨費收繳標準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包括①機關工作人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③機關、事業單位工人: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④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資)+活的部分(津貼、獎金)
交納黨費比例:每月工資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0%;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納2%;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3.0%。
2、民辦教師、村居委會干部,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其他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0元。下崗待業黨員、依靠撫恤和救濟為生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0元。
3、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領取養老保險金的黨員以養老金為基數,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4、從事個體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平均純收入參照上述規定比例規定交納黨費。
5、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工資為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黨員組織關系接轉程序
一、在黨委內部調動的黨員,由原所在黨支部開據證明,到黨委換取介紹信即可。
二、跨黨委和跨旗縣區調動的黨員,由原所在黨支部開據證明,到本黨委換取介紹信后,再到組織部換取介紹信。
注1:黨委組織部門開具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須注明黨員的具體去向和所擔負的職務、姓名、性別,是正式黨員還是預備黨員,以及最后一次交納黨費的月份。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要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在介紹信和存根的聯接部應加蓋騎縫章,統一編號,并注明介紹信的有效期限。有效期可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但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