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建設部赴英國、西班牙、法國關于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考察報告
2002年建設部赴英國、西班牙、法國關于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考察報告
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組織的“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考察團”于10月13日赴英國、西班牙、法國考察,歷時半個月。這次考察的目的,一是了解英國、西班牙、法國工程建設領域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框架;二是了解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基本情況;三是借鑒建造師執業資格管理的經驗,提出建立我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建議。本次考察,訪問了英國建筑業理事會(CIC-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Council)、英國MACE公司、英國皇家特許建造學會(CIOB-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Building)、西班牙TECPLAN公司、法國國家建筑師總工會(CIAF-Conseil International des Architectes Francais),考察團按計劃完成了考察任務。現將考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英國、西班牙、法國建設領域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框架體系
(一)英國
英國建筑業年總產值550億英鎊,占其GDP的10%,建筑業從業人數約150萬人,其中具有各類執業資格人數約50萬。
1、執業資格制度的管理方式
英國對建筑業進行管理的政府部門是英國貿易與工業部(簡稱DTI),它不直接管理建筑業各類人員執業資格,英國執業資格都由相應的學會負責,并根據協會章程對會員進行管理。執業資格設置的有關情況由學會負責向英國政府設置的資格管理機構(Qualification Curriculum Authority,簡稱QCA)報告。英國執業資格不是強制的,不取得執業資格也可以從事相關的工作,但是在業主選擇時需要經過多項、復雜的考察手續,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在社會上信譽好,從業比較容易。
2、英國建筑行業協會、學會概況
英國建筑業戰略論壇(簡稱SFC)是英國建筑行業最高級別的聯席會性質的組織,研究建筑業的戰略發展問題,負責建筑業各協會或學會之間以及協會或學會與政府之間的協調和聯系。英國建筑業理事會(CIC)是負責建筑業執業資格管理的組織,它也是SFC的成員。CIC成立于1988年,當時只有5個會員,現在已發展成為涉及建筑業各方面的最具有影響力的社會團體,英國負責建筑業人員執業資格的學會基本上是CIC的會員。
英國建筑業理事會(CIC)主要工作是作為政府和工業組織的協調人,進行信息交流和傳遞,參與制定執業資格標準和人員培訓標準,解決公司和客戶爭端。主要目的是提高專業學會工作效率和質量,改善專業學會對客戶的服務,鼓勵公司團結一致以國家利益為重,加強個人會員的執業道德建設。CIC在英國各地已成立了6個分支機構,還將成立6個分支機構,工作范圍將涵蓋英國所有地區。CIC由建筑企業、咨詢公司、研究制定標準和政策的機構、院校等團體會員和從事建筑、咨詢、標準制定、政策研究、教育等方面工作的個人會員組成。
英國建筑業戰略論壇(SFC)和協會或學會間的相互關系如圖所示:(圖略)
3、建設領域執業資格設置總體情況
英國建筑業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分為七類,皇家特許測量師、皇家特許建造師、皇家土木工程師、皇家建筑師、皇家結構工程師、皇家建筑設備工程師和皇家規劃師。
這七類執業資格分別由七個學會負責管理,成為學會的會員,就具有了相應的執業資格。這七個學會分別是: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Royal Institution of Chartered Surveyors)、皇家特許建造學會(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Building)、土木工程師學會(Institute of Civil Engineers)、英國皇家建筑師學會(Royal Institute of British Architects)、結構工程師學會(The Institution Of Structural Engineers)、皇家建筑設備工程師學會(Chartered Institution of Building Services Engineers)、皇家城市規劃學會(Royal Town Planning Institute)。
人員執業資格條件主要有兩個,一是學歷教育,二是畢業后的實踐經歷。每個學會對會員的培養都和大學的教育緊密聯系,大學課程的設置需經學會評估、同意。在校學習規定課程的學生可以申請成為學會的學生會員;學滿規定課程的畢業生,接受學會的培訓、考核,合格后即可成為學會的正式會員。各專業學會負責各自相關專業的評估,其相互之間是互認的。如英國皇家建造師學會負責建筑管理專業課程評估,并給該專業畢業生評定專業積分,作為其成為會員的一個條件。來自土木工程、測量、設計、建筑設備工程等專業的畢業生也可以成為建造師學會會員,這些畢業生的專業積分由各專業學會評定,其積分效力相同。
在英國,法律未對建筑業各類執業資格人員的從業有任何限制性要求,學會在發展過程中產生一定的分工,各有側重,人員從業要求主要是依據社會的認可和人員自身的實踐經驗。如皇家特許建造師側重建筑管理方面,大多數會員從事施工管理工作,但是其會員也可以從事工程項目設計或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管理。
4、學會會員標準
學會會員資格標準都遵守英國國家職業資格標準(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簡稱NVQ)(在蘇格蘭,稱為SVQ)。在英國,國家標準的管理工作由副首相辦公室負責。一般是先由協會提出新的標準,經國家標準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在企業中成立案例組進行試用,經政府認證機構評估后由副首相辦公室負責頒布。關于建筑業標準由原國家專門負責標準制定的組織CISC制定,該組織資金由政府提供,1999年該機構合并到英國建筑業理事會(CIC)中。
NVQ/SVQ標準涵蓋了所有的行業和所有的級別,它是個人工作能力考核的依據,是人才培訓、選拔、任用的基礎標準,標準分五級。各學會依據這一標準制定了自己專業的會員標準。例如英國建造學會(CIOB),準會員(ACIOB)對應的是NVQ3(三級),合作會員(ICIOB)對應的是NVQ4,會員(MCIOB)對應的是NVQ5。
(二)西班牙
近五年來,西班牙建筑業呈發展勢頭,建筑業總產值平均每年增長7.9%,2001年建筑業總產值為93.4億美元。按用途劃分,住房占37%,民用工程(鐵路、公路、市政、高速公路)占22%,樓房改造占30%,其它占11%;按投資來源劃分,私人投資占78%,政府投資占22%。
1、執業資格總體設置情況
西班牙建設領域執業資格分為五類:建筑師(Architects)、技術建筑師(Technical Architects)、土木工程師(Civil Engineers)、技術工程師(Technical Civil Engineer)和工業工程師(Industry Engineers)。西班牙建筑行業具有執業資格人員約有10萬多人,
建筑師(Architects)負責工程項目的設計,同時可以負責監督工程按設計意圖施工,但二者也可以不是一個人,建筑師都是個人執業。技術建筑師(Technical Architect)有43000人,負責工程項目施工監督管理,要求具有建筑管理理論知識、豐富的實踐經驗。既可承擔施工承包商的項目管理,又可以受雇于業主實施工程施工項目監督管理。
土木工程師(Civil Engineers)、技術工程師(Technical Civil Engineer)和工業工程師(Industry Engineers)分別從事有關工程項目的結構計算、施工圖設計和專業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等。
投資者完成工程項目一般需要簽三個合同,三個合同的對象分別為:負責工程項目設計的建筑師、負責對工程項目施工進行監督管理的建筑技術師以及施工承包商,其合同各方的關系在《西班牙建筑組織法》中有明確規定。相當于我國建設工程管理中的投資方與設計院、監理公司、施工方之間的合同關系。
2、執業管理方式
建筑行業執業資格分別由各自的行業協會負責管理,成為協會的會員也就具有了執業的資格。相關專業的大學畢業生向學會提出申請,經考核合格后獲得會員資格,不需考試。如:通過城市規劃或建筑專業5年大學學習,畢業后加入該協會即成為建筑師;通過建筑管理和建筑技術專業4年大學學習,畢業后即成為建筑技術師;土木工程師是5年大學畢業;技術工程師3年大學畢業。
(三)、法 國
法國建筑行業只有一種執業資格,由法國文化部管理。獲得建筑師執業資格,必須經過指定大學的專業學習,目前法國有3所學制為6年的大學可以頒發建筑學專業的文憑。建筑師實行嚴格的個人執業,在公司中工作的具備建筑師執業條件的人員,不能在協會注冊獲得建筑師資格。法國現有27000名注冊建筑師,有19000名將來可以取得建筑師文憑的在校學生,有8000名有資格但未注冊的建筑師。
法國法律規定:建筑面積為17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項目必須由建筑師完成,專業工程項目需由相應工程師完成(對工程師沒有執業資格要求)。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筑項目需要進行方案競爭選擇建筑師。其中,小型工程由市長或項目負責人根據文字資料選擇建筑師,大中型工程由成立的委員會進行審查,只是大型工程分為初審和再審兩個程序。工程項目施工由工程師負責,相關專業大學畢業后就可以成為工程師,對工程師不設執業資格。業主可以同時和建筑師、工程師簽合同(工程師由建筑師推薦),也可以全權委托建筑師完成工程項目。
二、英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基本情況
比較這三個國家執業資格制度情況,英國皇家特許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建立時間久,管理制度健全,因此,僅將英國執業資格制度有關情況介紹如下:
1、英國建造師稱為特許建造師(Chartered Builder),執業資格由皇家特許建造學會(CIOB: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Building)負責管理。
英國皇家特許建造師會的基本情況:
該學會是一個由從事建筑管理的專業人員組織起來的社會團體,成立于1834年,1980年獲得英國皇家特許資格。它主要從事教育、科研和會員的管理,是非盈利的組織,沒有政府資助。學會會員分五級,即學生會員(Student)SCIOB、準會員(Associate)ACIOB、合作會員(Incorporated)ICIOB、會員(Member)MCIOB、資深會員(Fellow)FCIOB。其中:準會員(Associate)ACIOB、合作會員(Incorporated)ICIOB屬于專業技術人員類別;會員(Member)MCIOB、資深會員(Fellow)FCIOB屬于專業管理人員類別。
學生會員(SCIOB)、準會員(ACIOB)和合作會員(ICIOB)屬于非正式會員(No-corporate)。學生會員(SCIOB)由在校相關專業學習的學生通過申請獲得,準會員(ACIOB)和合作會員(ICIOB)學歷和工作經驗都相對較低,由相關專業畢業學生或相關工作經驗者申請獲得;非正式會員在學會中不具有參加選舉等權利。會員(MCIOB)和資深會員(FCIOB)屬于學會的正式成員(Corporate),在學會中享有正式權利,并參加學會的選舉。
對于各類會員資格的管理都是由學會統一負責,并由其派往學校、企業的專職人員具體落實完成。管理工作包括會員的培養、考核、注冊、培訓、繼續教育等方面,其中會員的培養是學會的一項相當重要工作,并嚴格執行職業開發項目PDP(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Program簡稱PDP)。目前,各類會員人數為40000人,其中會員(HCIOB)約有2.5萬人,資深會員(PCIOB)1000人。
建造師學會職業開發項目(PDP)簡介:
對象:從事工程項目管理實際工作的相關專業大學畢業生。
方式:大學畢業后,在實際工作中,通過師傅帶徒弟的方式,完成各項考核指標,每項指標必須提交報告,并由CIOB的專門人員進行評測。
時間:三年時間內完成9個單元,并達到所有要求,但在完成順序上可以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自行安排。
具體內容:決策制定(decision making)、溝通(conmunication)、信息管理(managing information)、制定工作計劃(planning work)、工作質量管理(managing work quality)、安全管理managing healthy and safety)、材料管理(managing resources)、風險管理(assess environmental constaints)、造價管理(managing cost and valuation of work)、自我管理能力(personal management at work)
2、英國建造師不劃分專業。對于英國來講,一般不存在跨專業執業的情況。由于加入CIOB是一種自愿行為,并非強制,在實際工程項目中主要看個人以往的工作經驗和業績,因此在該領域沒有實際工作經驗的人員在實際工程項目管理中很難得到認可。
3、英國建造師劃分為二個等級。會員(Member)MCIOB、資深會員(Fellow) FCIOB。
4、建造師資格條件
會員(MCIOB):相關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在實際工作中通過CIOB的職業開發項目(PDP)訓練,并經過CIOB專家組織的專業面試合格后,方能獲得。資深會員(FCIOB):具有5年MCIOB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領導者可以獲得。
5、繼續教育:獲得MCIOB后,CIOB通過其分支機構,利用社會辦學的方法實施專業繼續開發項目(Continu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簡稱CPD),每年最少為會員提供30小時的培訓。
6、注冊:學會會員注冊期為兩年,如不及時進行注冊,需要再次進行專家專業面試后方予以重新注冊。
三、對建立我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幾點建議
通過考察,我國的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應立足于我國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同時借鑒國外在人員執業資格管理方面的有益經驗。提出如下建議:
1、建造師定位:建造師應是具有建筑管理專業及其相關技術、經濟專業的學歷和工程項目管理實踐經驗、負責組織工程項目施工或工程項目總承包(包括勘察、設計)的專業技術人員。
2、建造師的等級和專業:為便于人員培養和管理,建造師應分等級和專業,國外雖然對專業沒有明確劃分,但據了解,具有執業資格的人員很少跨專業執業,大家都很遵守行規,重視信用,市場也非常重視人員以往的業績。但在我國目前個人執業不規范、個人信用尚未完全建立的情況下,需要通過專業劃分來規范個人執業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專業劃分,不宜過多,以更好發揮管理者的作用,合理使用人才。
3、建造師資格的取得應和學校教育相結合。建造師資格考試應結合其在校學習的專業、學習的時間及從業后的實踐經驗,對考試內容進行適當調整,并注重其實踐能力的測試。專業以建筑管理專業為基礎,可以涵蓋與建筑技術和經濟等有關的專業。目前我國組織進行的大學建筑管理等相關專業的教育評估互認,也為以后進行執業資格的國際互認創造了條件。
4、考試制度:建造師執業資格應通過考試獲得。我國目前執業資格都實行考試注冊制度,建造師執業資格也應進行全國統一考試。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試題庫、統一錄取標準、統一注冊管理辦法。
注冊建造師的執業不應受地域的限制,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經注冊后應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執業。各級管理部門不應再設置任何附加條件,干預業主對符合條件人員的選擇。
5、注冊管理及其它事項:借鑒國外執業資格人員管理的辦法,我國建造師也應由行業自律組織管理,包括培訓、考試和注冊等方面的管理。如組織成立注冊建造師學會,實行會員制。開始時,可以由政府牽頭成立,并促使其逐步發展成為行業自律組織。
四、幾點體會
1、英、法等歐洲發達國家很重視對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的行業管理,結合本國實際,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個人執業資格大都是由行業學會管理,政府予以確認。有的資格是強制的(國家法律中有明確規定)、有的沒有強制。從本質上看,國外的這項制度是一種專業人才社會評價、市場準入制度,是與這些國家的市場經濟體制、特別是與建設體制相適應的一種制度。該制度以市場需求為基礎,制定科學和嚴格的執業標準,并引導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貫徹落實,吸收符合標準的專業技術人員作為其會員。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國家法律的要求和市場的變化,不斷改進評估標準、執業標準,達到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素質的目的。
2、英、法等歐洲發達國家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制度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思想。所有執業資格都和大學的在校教育相結合。相關專業學生畢業后,學會按照會員培養計劃,給予專門培訓,定期考核,培訓計劃結束,個人也就取得了執業資格。或者將培訓計劃納入大學教學中,畢業后直接獲得相應執業資格。在這種制度下,有志于工程建設事業的專業技術人員能更快的成長,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充分發揮才干。
3、個人的執業信用和執業保險是個人執業的基礎。英、法等歐洲發達國家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制度體現了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誠信原則。這幾個國家在執業資格制度方面共同的特點是都建立了個人執業保險制度,由于個人的差錯給工程項目施工帶來的損失都通過保險賠付。對于以個人名義成立的機構,人員必須具有所從事業務相應的執業資格,并經注冊后方可開展工作。
個人信用在執業中非常重要,個人執業時,其以往的經歷是業主重點考察的內容。個人執業的情況由各個學會負責記錄,以定期注冊的形式進行管理,在兩次注冊期內要接受學會的繼續教育。學會對會員的管理有嚴格的規定,如果會員出現問題,學會的聲譽也受到影響,由于制度完善、管理嚴格,會員很少發生違規行為。
4、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應當處理好與現有建筑類執業資格的關系。譬如與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師的關系,特別是在考試人員在大專院校的學習專業、考試制度(考試模式、時間)、注冊制度、執業管理方面應統一協調、有機結合。同時,要研究和國際上其他國家執業資格互認的問題,為我國開拓國際建筑市場提供所需要的人才。
建設部赴英國、西班牙、法國建造師
執業資格制度考察團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